返回第三十二章 他帮你贏了  佚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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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申请人提交两组证据。”

第一组。岗位变更与信息隔离。

离职交接单原件,岗位一栏:运营支持专员,非ai產品部產品经理。申请人向仲裁庭申请调取被申请人it系统记录,被申请人已提供。权限变更精確到分钟,5月14日上午9:47,產品文档库权限关闭。5月14日下午2:12,数据看板访问权限移除。5月15日上午10:03,產品核心飞书群移除。技术评审系统会议记录:5月14日至6月15日,ai代码审查项目召开技术评审七次,苏念念参会次数,零。

“离职交接单由被申请人出具,it记录由被申请人系统生成。申请人在离职前二十二天已不在ai產品部,不再接触代码审查业务的任何核心信息。”

她把列印件递给仲裁员。

第二组。选择性执行。

两份离职证明复印件放上桌。

“申请人同部门、同时期离职的两名同事,一名前端开发,一名测试工程师,均未收到竞业限制通知。竞业限制是公司统一制度,还是针对申请人个人的定向行为?如果是制度,为什么同岗同期离职人员不適用?”

海狸的律师翻了一下材料。没有回应。

顾司玥合上文件夹。没有继续。

仲裁员在看前两组证据。主审仲裁员抬起头,翻了翻手里的权限变更记录,转向海狸的律师。

“被申请人主张苏女士掌握核心商业秘密,但贵公司在她返岗当天就將她调离核心项目並关闭全部系统权限。请问贵公司是否仍然认为苏女士在离职时接触商业秘密?”

海狸的律师停了两秒。

“调岗是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与竞业限制的启动是两个独立事项。”

仲裁员低头记了一笔。

顾司玥开口了。

“如果调岗与竞业无关,那请问被申请人启动竞业的依据是什么?是申请人在运营支持岗接触到的信息,还是她二十二天前在另一个岗位接触到的信息?”

她停了一拍。

“如果是后者,被申请人自己关闭了她的信息接触渠道,切断了她与核心项目的一切联繫,又主张她仍然是需要限制的对象。这个逻辑矛盾不是申请人造成的,是被申请人自己造成的。”

海狸的律师翻开一页文件,看了三秒,合上了。

仲裁庭宣布休庭合议。

苏念念坐在椅子上没动。顾司玥在旁边整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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