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跟客户讲案子的节奏。
“竞业限制是双务合同。你不去竞爭对手那里,公司按月给你补偿金。两边各有义务。”
韩路一点头。这部分他知道。
“正常情况下,公司连续三个月不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这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是大多数人走的路。但三个月太久了,你的產品等不了三个月。”
“那你怎么绕过去的?”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顾司玥说。“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关键词,“明確表示”。张薇那封邮件,“p7不在补偿金髮放范围內”,就是鼎盛明確表示不付钱的书面证据。拿到这个,解除权直接成立。”
韩路一回过味来了。
“催收选在周五发。这种级別的case,hr不会请示上面,当天就按流程回了。”
他顿了一下,自己接上了下一步:“不回也没关係,催收函上有回覆期限,逾期不回——”
“视为拒绝。”顾司玥接过去,“五六三条照走。再不济,三个月不付款,还有司法解释兜底。”
韩路一的手指在扶手上无意识地敲了两下,这是他写代码时跑逻辑的习惯。
“那还有一种情况,”他说,“他们真的付了。”
“那你先拿著钱,”顾司玥说,“竞业继续生效,但你那份协议写的限制范围是“人工智慧、数据分析、软体开发工具及相关领域”,基本把整个it行业都框进去了。这种条款拿到仲裁庭上,完全有可能认定范围过宽、部分无效,到时候再打。”
韩路一低头看著桌上那封鼎盛法务寄来的提醒函。
“如贵方已在限制领域內从事经营活动,请立即停止。”
出门前他盯著这句话坐了两分钟没动,现在再看,有点可笑。
这张纸在寄出之前就已经是废纸了。
“那鼎盛法务不知道?”韩路一把提醒函推到一边,“解除通知就在档案柜里,还发这个?”
“催收函和解除通知都寄的法务部公共收件地址。p7离职员工的case,处理完就归档了。这封提醒函大概是另一个人推的,经手人未必翻过那个档案。”
韩路一点了一下头。
他的视线漫过办公室,落在窗台上。
一盆小绿萝搁在窗台边,叶子蔫巴巴的,盆里的土干得发白,比上次路过时更惨了。
“你这个绿萝,我上次来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