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9章 奇袭敌后  爱吃大鱼的小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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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君站在万县中学的讲台上,粉笔灰簌簌落在蓝布长衫的袖口。他推了推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目光温和如嘉陵江水,正讲到《楚辞》里的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台下三十几个孩子仰着小脸,跟着他念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稚嫩的声音撞在雕花窗棂上,惊起檐下筑巢的雨燕。

这是他从成都师范大学毕业的第三个月。父亲在县衙门当文书,母亲总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却托人在江津给他寻了门亲事。未婚妻是棉布庄老板的女儿,生得秀秀气气,上回来家里做客,给他纳的鞋底绣着并蒂莲,针脚细密得能穿起月光。

七月初七那日,张家老宅张灯结彩。堂前红烛高烧,母亲特意换上陪嫁的银簪,妹妹穿着新裁的月白襦裙,在院子里追着蝴蝶跑。他穿着藏青长衫,站在天井里看厨子杀猪,猪血溅在青石板上,像极了楚辞里写的操吴戈兮被犀甲。

正午时分,天际传来闷雷般的轰鸣。起初人们以为是暴雨将至,直到第一颗炸弹在城隍庙炸开,腾起的黑烟遮了半边日头。张少君抱着妹妹往地窖跑时,看见未婚妻的花轿正从巷口转过来,红盖头被气浪掀起,露出那张尚未来得及细看的脸。

爆炸声震碎了所有声音。等他从废墟里爬出来,老宅已成断壁残垣。母亲的银簪插在瓦砾堆里,妹妹的襦裙挂在焦黑的枣树枝头,随风飘啊飘,像片不愿落地的云。最刺目的是天井里那滩凝固的猪血,混着乡亲们的血,在骄阳下泛着诡异的光。

他在废墟里跪了三天三夜,直到杨森的川军路过万县。那个独眼营长拍着他的肩膀说:小兄弟,与其在这儿哭,不如跟我们去杀鬼子。他攥着染血的《楚辞》站起身,镜片后的眼睛里烧着两簇火。

三个月后,宜宾码头。他穿着崭新的军装,腰间别着营长送的匕首,望着东去的长江水。江面上漂着几具日军尸体,江水卷着他们的军帽,流向雾霭深处。他摸了摸胸前口袋里的银簪,轻声念道: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从此,川军敢死队里多了个戴眼镜的书生。他教新兵拼刺刀时,总说:这招式要像写毛笔字,手腕要活,力道要沉。没人知道他每晚都会在战壕里用树枝划地,写的不是兵法,是《九歌》里的句子,写完便用刺刀划得粉碎。

夜色如泼墨,将南津关的群峰晕染成一幅沉郁的水墨画,连最亮的星子也似怕惊扰了什么,躲进云层里,只余下几缕微光,在湿漉漉的崖壁上投下斑驳的影。

27集团军的敢死队,三十条汉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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