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尔郊外的公路越走越荒,车轮碾过坑洼路面,发出沉闷的顛簸声。
两旁是一望无际的枯黄戈壁,远处偶尔闪过几座墙体斑驳的废弃建筑,透著一股无人问津的死寂。
杨锐靠在副驾驶座上,指尖紧紧攥著刚拿到手的akm突击步枪。
枪身微凉,带著金属特有的质感,被保养得油光鋥亮。
前世九年狼旅生涯,他执行过无数次任务——边境缉私、追查盗猎团伙、协助地方维稳抓捕,每一次都是周密部署、按规矩行事。
可像今天这样,大概率要一言不合就拔枪开火的实战,对他而言,確实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但奇怪的是,他胸腔里没有半分紧张惶恐,反而涌动著一股久违的、近乎亢奋的期待。
那是军人骨子里对危险的本能反应,是沉寂已久的战斗基因被重新唤醒的悸动。
他下意识地抬手,熟练地拉开枪膛检查膛內是否有弹,又用手指按压弹匣確认卡笋牢固,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分生涩。
正在开车的邓达辉从后视镜里瞥见这一幕,眉头微挑,忍不住开口问道:
“小锐,你在国內接触过枪?”
杨锐的动作猛地一顿,瞬间回过神来。
他忘了,现在的“杨锐”只是个创业失败、负债纍纍的普通青年,不是那个身经百战的特种兵。
他迅速压下骨子里的军人习性,脸上露出一丝略显靦腆的笑容,轻描淡写地解释:
“没……就是从小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网上看了很多教学视频和测评,今天还是头一回摸真枪。”
“哦?”邓达辉有些意外,又追问了一句,“那你现在拿著枪,就不害怕?”
“还好吧,看著挺顺的。”杨锐一边说著,一边將弹匣重新卡紧,声音平静得不像话,“舅舅,等会儿真的会跟人动手吗?”
邓达辉的脸色瞬间沉了几分,握著方向盘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指节微微泛白。
但他还是刻意放缓了语气,儘量说得轻描淡写:
“前段时间我跟人爭一个宝石矿点的包销权,电话里提到的金承宇,就是我的主要竞爭对手。
这种生意场上的摩擦,在这边偶尔会有,不算什么大事,你不用太紧张。”
这话半真半假。
邓达辉心里清楚,在阿富汗做宝石生意,温良恭俭让根本活不下去。
金承宇那伙人早就不止一次用威胁、骚扰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