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章 刑侦组的震惊  佚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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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的乾枯手指,指向浓妆艷抹的女人,怒目圆睁:

“你可知罪!”

男人的惨状她看得清清楚楚。

遇见鬼了,鬼衙门,鬼县令,鬼衙役。

她抖若筛糠,死死掐著大腿,生怕发出尖叫落得惨死下场。

女人跪在地上,哭哭啼啼道:

“我没有罪啊!我这一辈子都没伤害过任何人啊!”

县令冷哼了一声:

“本官且问你,你与那混帐是什么关係!”

女人狠狠咽了咽唾沫,颤颤巍巍道:

“他,他,我的客人。”

妓女在古代不算犯法吧?

县令猛地拍惊堂木:

“你这淫妇!你丈夫死期不到三年!尸骨未寒!

你不为其守孝,竟行苟且之事!”

女人满脸惨然:

“我儿子病了,我没钱给他治病啊!”

......

麵包车里,所有人都在看李明月传来的现场画面。

这个女人確实很可怜。

刚刚死了丈夫,儿子又重病,走投无路才去卖身。

在场有不少人是从打非办出来的。

遇到这种情况会抓,但不会为难。

其实.....有些心软的同事,只要不是接到报案,见到了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位鬼县令看起来是讲道理的,大概也不会为难她吧?

一直摆弄电脑的胖子突然惊叫一声:

“找到了!找到这鬼县令是谁了!

完了,怎么会是这个傢伙!”

眾人赶紧看向胖子的笔记本电脑。

清初,水府漕台县令,张至顺。

满屏介绍他的文字,字里行间写满了一个字『贪』!

张至顺在位期间,以莫须有的罪名抄办商户,搜刮不知多少民脂民膏。

最令人作呕的是,他竟自己给自己立了一座庙,逼迫百姓歌颂其功德。

那座庙不知道拆了多少百姓的家,累死了多少无辜。

那一年冬天,更不知道多少百姓冻毙庙中。

他的所作所为没有被歷史留住,但被百姓牢牢记在心里。

民国时期,百姓们为其塑像,形象为跪服,放在他为自己建立的庙里。

罗泉的眼角抽搐著。

竟是这个当婊子立牌坊的傢伙!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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