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小白反应过来,左右张望,“光送东西,人呢?”
“去,搭个棚子,今天必须让他们俩把事办了。”
炮仗兴奋地搓着手:“喜酒来不及摆了,把泡先打了。”
不见血咧嘴一笑,让出半个身位。
所有霸王寨的人齐齐退到两侧,露出身后的公路。
雨还在下。
远处,一个人影正一步步走来。
他走得很慢,也很笨拙,短短几百米,愣是紧张得差点摔倒两次。
虎秋。
可又不太像虎秋。
往日那个头发打结、浑身血腥味、走路都弓着腰的闷葫芦,
今天穿了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
头发剃短了,清清爽爽,
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
鞋是新的,裤线是烫过的,
连领口的扣子都一丝不苟地系到了最上面那颗。
收拾干净后,跟之前那个小疯子形象判若两人,
哪怕跟他天天待在一起的花三一时也没认出。
他手里捧着一束鲜花,被雨淋得有点蔫。
这个乱世到处都是冻土,
一束鲜花的价值几乎等于同等重量的黄金。
花瓣上挂着水珠,虎秋的步子不快,
他不擅长这种场面。
连说情话都不会,
粗糙的脸上写满了紧张。
全场安静得可怕,
没人敢开口打破虎秋难得营造的浪漫气氛。
这两人从相识时的嫌弃,到同舟共济,一次次历经生死,
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虎堂的弟子们更是人均一副老怀欣慰的表情,
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
终于成人了。
越走越近,花三的身躯开始颤抖,
眼眸湿润,神色复杂&183;&183;有感动,有彷徨,以及一丝自卑。
霸王寨长子长孙,这个身份哪怕配上四大豪族的小姐也是绰绰有余,
可他却把此生所有的温柔都给了这个从小被人嫌弃的小雷子。
十米。
五米。
三米。
虎秋停下。
雨水从他额头淌下来,
紧张得手都在抖,捧花的姿势跟捧炸弹一样僵硬。
张了两次嘴,愣是忘记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