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的职责是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过的,标准答案是:查明并摧毁所有帝国及人类相关的潜在威胁。
因古斯老师,就算你扣光我的分,我也要抗议,这题明显超纲啊!
抗议无效,一天天的只知道去健身房撸铁加练,连队士官已经有资格藏库里三类权限的所有籍了,自己不读,活该挨批。
所以明白了吧,虽然帝国的法律如今只剩下税法还在顺畅的运转,但是名义上的法律体系,帝国建全得很。
作为司法机构,帝国法务部早就躺平了,放任审判庭侵占自己的权力,但是在法理层面,审判官其实是没有司法裁定权的,大家只是漠视并纵容了王座特工越权执法的行为而已。
帝国的广大子民可以错误的认为审判庭的审判官是法务部仲裁官的上级领导,但是帝国的上层权贵都明白,审判官只有杀人执照,没有法官证。
所以想要宣判一位帝国贵族有罪,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申请并走完法务部的司法审判程序。
这个过程,通常情况下最快最快也需要一百年。
并且每次开庭,原则上被告与原告都需要本人到场,出庭进行问询答辩。
明白了没,不学无术的卡兹同学,没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你小子至于把莱欧瑟斯困在嘉兰高登一百年吗?
看着躺在地上咕咕冒血水的无头尸体,卡兹终于明白自己差点闯下什么样的大祸。
真把这玩意儿活着带回去,就等于把莱欧瑟斯老贼往死里得罪呀。
帝国,好样的,总是能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向她的子民展现出饱含人类特色的惊世智慧。
所以鲍德温大师,还愣着干啥,赶快调查取证呀。
原告已经认罪伏诛了,对帝国的合法大灵能者拎着自己脑袋搜魂没有提出异议。
很快,一具被死者珍藏的灵族机仆就放弃了伪装。
破开充满防腐保鲜溶剂的钢化玻璃壁,寄宿着色孽恶魔的机仆展示出了恶魔宿主凌驾于凡人之上的恐怖震慑力。
只是这具恶魔宿主颤抖的双腿暴露了寄宿其中的色孽恶魔并不是什么狠角色。
八个全副武装的阿斯塔特,一个有灵骨加成的贝塔级大灵能者,一个欧格林憨憨
嘶,可以和解吗?
哧,你怕不是在说笑。
凡人遇上恶魔宿主,是一件非常危险且麻烦的事情,不付出惨痛的代价根本对付不了这些可以在物质宇宙随意使用灵能力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