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生屏住呼吸,缓缓举起手里的长矛,眼神紧紧锁定着那只野兔子。
他深吸一口气,手臂猛地发力,长矛如离弦之箭般投掷而出,带着呼啸的风声,精准地朝着野兔子射去。
“噗嗤”一声,长矛稳稳地钉在了雪地上,正好刺穿了野兔子的身体。野兔子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中了!”李福生兴奋地大喊一声,快步跑了过去,一把将野兔子从长矛上拽了下来。
这只野兔子确实肥硕,掂在手里沉甸甸的,至少有三四斤重。李福生咧着嘴,笑得合不拢嘴,跑到陈长安面前炫耀道:
“长安,你看这兔子,多肥!”
“今晚咱们就能喝上兔子汤了!”
陈长安也笑着点了点头,夸赞道:“福生哥,你这准头越来越好了,干得不错!”
得到陈长安的夸赞,李福生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心里也美滋滋的。
他以前是个乞丐,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轻视,很少得到别人的认可。
若不是陈长安收留他,给了他一口饭吃,还教他打猎的本事,他现在恐怕还在街上乞讨,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陈长安这次进山,除了不想忘本,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他不想再掺和钱大员外被杀的案子。
虽然他是乡正,村里出了命案,按理说他应该参与调查,但他心里清楚,这件案子到头来,功劳肯定会被宋元春他们抢走,他什么也捞不到,反而可能会惹一身麻烦。
既然宋元春他们已经来了,那就让他们去调查好了,他乐得清静。
而且,他和程志安还有过口头约定,要帮对方积攒一些珍贵的皮毛,这次进山,也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打到一些稀有的猎物。
两人继续在山里转悠,寻找着大型猎物的踪迹。
陈长安凭借着脑海里的“雷达扫描”——这是他前世身为兵王时练就的敏锐感知力,能清晰地察觉到周围的动静和危险——很快就有了新的发现。
“福生哥,跟我来。”陈长安压低声音,对着李福生说道。
李福生连忙跟上,心里充满了期待。
他知道,陈长安的感知力远超常人,每次只要他这么说,肯定是发现了大家伙。
陈长安带着李福生来到一片茂密的树林里,指着一棵粗壮的大树说道:“你看,那棵树的树洞里,有熊在冬眠。”
李福生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