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斩;流刑三条,自二千里至三千里;徒刑五条,自一年至三年;杖刑五条,自六十至百下;笞刑五条,自十至五十。
士大夫有罪,必先经群臣公议,然后上请。罪有可原,酌量从减,或许赎金,或罚官物。人民有罪,须用刑讯拷掠,不得过二百,枷杖大小,俱有定式。民有枉屈,县不为理,得依次诉诸州郡省。
州郡省仍不为理,准令诣阙申诉。自是法律简明,恩威两济。
嗣隋主杨坚览刑部奏狱,数犹至万,尚嫌律法太严,于是敕苏威再从减省,法益简要,疏而不漏,且仍置法律博士弟子员,研究律意,随时改订,这也未始非慎重人命的美意。心乎爱民,宜加称扬。且隋、唐以后,刑法简明,亦皆导源于此。
惟郑译解职归第,尚留上柱国官俸。郑译怏怏失望,阴呼道士醮章祈福。
郑译在家中曾殴打一名婢女。?这名婢女随后向官府告发,称郑译对她使用了厌蛊之术。隋主杨坚得知消息后,于是召郑译入宫问道:“我不负公,公怀何意?”郑译不能答辩,顿首谢罪。
隋文帝杨坚当时并未立即严惩郑译,而是让他回家闭门思过。?然而,此事并非孤立事件。不久之后,又有官吏弹劾郑译“与母亲别居”,即不与母亲同住,违背了孝道。
隋文帝杨坚于是下诏道:“译嘉谟良策,寂尔无闻,鬻狱卖官,沸腾盈耳,若留诸世间,在人为不道之臣,戮诸朝市,入地为不孝之鬼。有累幽显,无可处置,宜赐以《孝经》,令彼熟读。”
仍然遣使与母同居。周之亡,郑译为首恶,隋文帝不忍加诛,反出此诙谐敕文,殊失政体。
已而复授郑译为隆州刺史,郑译赴任没多久,却请还治疾,又得赐宴醴泉宫,许还官爵,这且慢表。
惟是时岐州刺史梁彦光,新丰令房恭懿,治绩称最,朝廷有诏迁梁彦光为相州刺史,擢房恭懿为海州刺史,且饬令全国牧守,以二人为法。
自是吏多称职,民物丰安。寻又因宇文孤弱,遂至亡国,特使三皇子分莅方面,作为屏藩。
晋王杨广为河北行台尚书令,蜀王杨秀为西南行台尚书令,秦王杨俊为河南行台尚书令,一面通好南朝,与民休息。
边境每获陈谍,皆赐给衣马,遣令南归。
独独陈朝尚未禁侵掠,并遣将军周罗洹⑾裟诃等,侵入隋境。
隋文帝杨坚于是命上柱国长孙览、元景山两人,并为行军元帅,出兵攻打陈朝,且持简尚书左仆射高颎,节度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