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42章 群臣进爵,太后临朝  王钟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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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劲竟灭周氏,如沈充所言。沈充为叛贼,顾能作厉鬼耶?

晋朝廷因叛党悉平,当然解除戒严。有司发掘王敦尸首,焚去衣冠,扶尸跪着,枭去首级,与沈充首级同悬高桥。

郗鉴入奏晋明帝道:“前朝诛杨骏等人,皆先加官刑,后听私殡。臣以为逆敦既伏王诛,不妨使全私义,可听敦家收葬,借示皇恩。”

晋明帝准如所请,乃将王敦首级取下,听令葬埋。王敦党人周抚、邓岳,相 偕出兵而战亡。

周抚之弟周光拟给兄长路资,暗中图谋捉拿邓岳。周抚怒道:“我与邓伯山同亡,如欲害邓,宁先杀我。”伯山即是邓岳的表字。

过一会邓岳来到,周抚即走出来,遥与邓岳语道:“快去!快去!我弟尚不相容,何论他人。”

邓岳回身返走。周抚亦取得旅途盘缠,追及邓岳,一同逃窜进入西阳蛮中。后来再经大赦,才得东还。

晋明帝司马绍加封王导为始兴公,温峤为建宁公,卞壷为建兴公,庾亮为永昌公,刘遐为泉陵公,苏峻为邵陵公,郗鉴为高平侯,应詹为观阳侯,卞敦为益阳侯,赵胤为湘南侯,下此按功晋秩,不胜殚述。

有司奏称王彬等为王敦亲族,均应除名,复诏谓:“司徒导大义灭亲,应宥及百世,况彬等皆司徒近支,毋庸再问。”大义灭亲四字,恐王导不足当此。惟王敦纲纪,悉令除籍,参佐并皆禁锢。温峤又上疏解免道:

王敦刚愎不仁,忍行杀戮,亲任小人,疏远君子,朝廷所不能制,骨肉所不能阻,处其朝者,恒惧危亡,故士人结舌,道路以目,诚贤人君子,道穷数尽,遵养时晦之辰也。且敦为大逆之日,拘录人士,自免无路,原其私心,岂遑宴处?如陆玩、羊曼、刘胤、蔡谟、郭璞,常与臣言,备知之矣。必其赞导凶悖,自当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党,还宜施之以宽。臣以玩等之诚,闻于圣听,当受同贼之责,苟默而不言,实负其心。陛下仁圣含弘,思求允中,臣阶缘博纳,于非其事,诚在爱才,不忘忠益,谨昧死上闻!

晋明帝司马绍览疏文,颇加感动,特下群臣议决。郗鉴谓:“君臣有义,义在死节,不应偷生。王敦佐吏,虽多被胁,但进不能谏止逆谋,退不能脱身远引,有亏臣道,宜加义责。”

此外或从温峤建议,或如郗鉴之言,论久未决。还是晋明帝有意行仁,终从温峤所请,于是王敦党羽皆免连坐。

张茂妻子陆氏,诣阙上书,语多哀痛,表面上是为张茂谢罪,说他不能克敌,自致阵亡,实际上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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