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8章 陆贾善劝南越王  王钟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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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定乐,教化天下。

陆贾同时也改进了法学,他批评秦“法治”太过,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减废秦法,但仍然坚持治国必须依靠“法治”,只不过“法治”不再是治国之本,而是治国之末。陆贾还进一步提出减免赋税徭役,让利于民。要与民休息,不干民,不扰民,不加赋,做到“国不兴无事之功,家不藏无用之器,稀力役而省贡献”。

在历史观方面,陆贾继承了法家韩非的观点,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 先圣 、 中圣 、 后圣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陆贾不仅意识到了人类物质文明的进步,而且还接触到了国家和法律的起源。陆贾在继承与发挥法家理论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权变学说,表达了汉初地主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积极巩固和发展封建统治的新制度的愿望,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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