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0章 秦二世屠戮宗室  王钟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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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和战事危急的状态下,阿房宫工程即使不停工,也不可能按部就班地施工下去了。

当时,秦二世胡亥正与宫女宴饮作乐,看见李斯、冯去疾等人的上书十分恼怒, 下令要将他们逮捕入狱。

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为了避免在监狱中受辱,选择了自尽。

赵高设计使秦二世胡亥对丞相李斯不满,然后又找机会向秦二世胡亥诬陷了李斯三个罪名:一是李斯原来参与了拥立胡亥即位,但后来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想和胡亥分土做王。二是李斯的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三川郡时,李由却不积极镇压,因为他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 听说李斯和陈胜他们也通过讯息。三是李斯作为丞相,权力过大,超过了皇帝,但还不满足,似乎有异心。

秦二世胡亥听了赵高的话,想抓李斯,但又没有真凭实据,就先派人监视丞相李斯。 李斯听到消息,就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秦二世胡亥却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了赵高看。

赵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进一步地罗织罪名诬陷李斯。胡亥将李斯抓捕,交给赵高负责审理。

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逼李斯认罪。李斯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赵高拿着李斯的供词上报胡亥。

最后,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处以极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种酷刑),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是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是使用五种刑罚将其处死。

李斯有这样的下场也是自作自受,想当初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淳于越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李斯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仿。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仿古代。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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