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的公安叔叔们能来到这个地方,把妈妈救出来。可是我能怎么办?我只有十岁,我只上了小学三年级,父亲和奶奶就不让我继续读书了。他们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如老老实实在家干活,以后你妈生下弟弟,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照顾你弟弟。
真是讽刺,他们还想让母亲在他们的折磨下生下一个儿子。这样他们才能称心如意,才能放过母亲吗?没有爱情,没有关心,只有威胁和暴力,母亲能活着养我这么大是多不容易,吃了多少苦头。
我只上了五年级就不念书了,在家里帮忙干活。在家里,经常看见我父亲和奶奶对我母亲非打即骂。事情终于还是爆发了,可怜的母亲忍无可忍,挥刀和我那罪恶的父亲和奶奶打了起来。她让我跑出家门,然后放一把火和那些罪人同归于尽。
我伤心地跑出门去,在外面吃野菜,喝河水,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离开了这个充满噩梦的村子。
这个时候,我才十四岁。
我身无分文,在天桥下睡了一觉以后,醒来到处和别人讨饭吃,和讨钱。有时候会遇见好心人请我吃一顿饭。真的很感激,我这不幸的人,还能有温饱的时候。谢天谢地,我身上带着身份证,虽然我没有成年。但是有身份证,证明我是这个国家的人,不管怎么艰难,我还是受国家保护的未成年人。
我不想回家,不想回去那个人人狼狈为奸的村子。我在流浪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二十岁的年轻男人,他是个在读大学的学生,生活条件比较富裕的那种。他好心地给我买了干净的衣服,和旅馆的老板说明清楚情况,让我有地方住几天,虽然只有几天,但是我已经非常感激了。在这个世道还能遇见这样的好心人不多了,愿意出钱出力帮助人的人更不多了。
我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在旅馆住了几天,吃了几天饭。我就离开这个城市,孤身一人坐火车前往广东。
后来,我也没有联系那个好心人。我没有他电话,也不记得他的名字。也许对他来说,对我的照顾,这几天也只是微不足道而已。但是我想,我会一辈子记住这个人吧,哪怕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记不得他的样子。但是在生命将完结时候,我会记住,有那么一个人在我无比落难悲惨的时候对我的帮助。
我孤身一个人来到了广东的东莞,我找到了一家愿意收留我的饭馆。我在后勤部当洗碗工,每天几乎不休息除了喝水上厕所八个小时不停地洗碗,虽然工资很低很低。这个饭店的老板只愿意每个月给我五百块的工钱,但是起码有提供地方住,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