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四章 连遇到了一个姓苏的这点都一样  吾剑也未尝不利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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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佐料。

智者不入爱河,愚者为情所困,苏陌窗台赏日,只为逃过一劫。

他维持着这个姿势,假装对窗外一只路过的麻雀产生了浓厚兴趣。

身后,赵春华收回目光,笑着对沐卿风说:“这臭小子就是嘴上不饶人,做了十分的事,说出来顶多三分,有时候一分都没有。”

“你要是不了解他,还以为他什么都不在乎呢。”

沐卿风垂着眼,轻轻“嗯”了一声。

她知道的,她比谁都知道。

赵春华又拉起她的手,指尖轻轻摩挲着掌心那几处薄薄的茧子。

赵春华自己的手,二十年前也是这样。

那时候她刚进城打工,白天在服装厂踩缝纫机,晚上去夜市帮人卖盒饭。

冬天手冻裂了,贴满胶布继续干活,攒下的钱寄回老家供弟弟读书。

后来认识了苏洵,那傻子第一次约她吃饭,看到她手上的伤,眼眶红了半天,第二天就塞给她一盒冻疮膏,也不说什么,扭头就走。

她那时候觉得,这男人真傻。

后来嫁给他,更觉得他傻。

再后来生了苏陌,看着那孩子从小就凡事心里有数的样子,她又觉得这父子俩,傻到一块儿去了。

赵春华没注意到儿子的微表情,她看着沐卿风垂下的眼睫,忽然换了个话题:“沐沐平时在家,喜欢做些什么?”

沐卿风想了想:“写作业,看书,收拾屋子…有时候织点东西。”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带来的那两双手套,那是她熬了三个晚上赶出来的。

毛线是攒了好久的零花钱买的,不是什么好牌子,但她洗了两遍,晾干后才开始织,让手感更软和一些。

手套的款式是奶奶教她的,针脚密实,收口处特意多织了几圈,防风。

阿姨的是浅灰色,叔叔的是深灰带一点蓝调。

她不知道苏叔叔喜欢什么颜色,只记得那天在办公室,他穿的是深灰色西装。

赵春华把那两双手套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套在自己手上试了试,尺寸刚刚好。

“真好看,”她说,“比商场里卖的还精细。”

沐卿风抿着唇,耳朵尖慢慢红了。

“阿姨,”她小声说,“其实做得挺粗糙的…”

“粗糙什么?”赵春华把手套小心地叠好,放在茶几上,“手织的东西,心意都在针脚里,机器做的哪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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