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秋高气爽。
但王府井百货大楼门前,却比三伏天还“热”——人山人海,黑压压的一片。
红色的横幅从三楼直垂到一楼,上面用黄色大字写着:
“金秋送大礼,购物赢惊喜!”
最底下,是更扎眼的几个字:
“头奖:小轿车一辆!”
横幅下面,是个临时搭起的台子。
台上摆着几样“诱饵”——一台“牡丹”牌21寸电视机、两台“雪花”牌单门电冰箱、三辆“飞鸽”牌自行车。
而最中央的位置,没有摆实物,而是贴着一张彩色照片——一辆方头方脑、红色的小轿车,照片底下注明着一行小字:
“头奖实物展示于商场后院,凭中奖券领取。”
台子前面,挤得水泄不通。
男女老少攥着刚买的商品和对应“奖券”,个个伸着脖子。
“同志,那…那小汽车啥时候抽啊?”
工作人员满头大汗:
“大家不用急!您把奖券副联...就是带编号的那一半,扔进那个大红纸箱子里就行!”
“到十月三十号统一封箱,十一月一号上午当众抽奖、当众公布!”
人群又是一阵骚动。
这火热的景象,在1985年的四九城,还有其他大城市的百货商场门口,几乎同步上演。
一种叫做“有奖销售”的新鲜玩意儿,传遍城市的大街小巷,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略显沉闷的消费观念。
规则简单粗暴,诱惑直白刺激:
买十块钱东西,给一张奖券;
买五十块,给五张;
买一百块,给十二张——买得越多,奖券越多,中头奖小轿车的概率就“越大”。
二奖彩电,三奖冰箱,四奖自行车……再往下,还有毛巾、肥皂、牙膏这类实用的安慰奖。
反正买了东西就有奖券,不中大奖也能捞个小奖,怎么算好像都“不亏”。
消息传到南锣鼓巷后,最先坐不住的,是三大爷阎埠贵。
晚饭桌上,他推了推眼镜,手里拿着《四九城晚报》——上面整版都是百货大楼有奖销售的广告。
“你们都看看!都看看这个!”
阎埠贵敲着报纸。
“人家这力度!这气魄...头奖小汽车,值十来万呢!”
“就算…就算咱福薄,中不了头奖,中个电视机、冰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