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话里选择题目,每个题目说不上几句话就牵引到别的上去。当时觉得也还有趣,过后却什么也想不出。乙先生也从客人的话里选题目,可是他却粘在一个题目上,只叙说在欧洲的情形。他并不用什么机智,可是说得很切实,让客人觉着有所得而去。他的殷勤,客人在口头在心上,都表示着谢意。
普通说话大概都用游击式;包围式组织最难,多人不能够,也不愿意去尝试。再说游击式可发可收,爱听就多说些,不爱听就少说些;我们这些人许犯贫嘴到底还不至于的。要说像“哑妻”那样,不过是法朗士的牢骚,事实上大致不会有。倒是有像老太太的,一句话重三倒四地说,也不管人家耳朵里长茧不长。这一层最难,你得记住哪些话在哪些人面前说过,才不至于说重了。有时候最难为情的是,你刚开头儿,人家就客客气气地问,“啊,后来是不是怎样怎样的?”包围式可麻烦得多。最麻烦的是人多的时候,说得半半拉拉的,大家或者交头接耳说他们自己的私话,或者打盹儿,或者东看看西看看,轻轻敲着指头想别的,或者勉强打起精神对付着你。这时候你一个人霸占着全场,说下去太无聊,不说呢,又收不住,真是骑虎之势。大概这种说话,人越多,时候越不宜长;各人的趣味不同,决不能老听你的——换题目另说倒成。说得也不宜太慢,太慢了怎么也显得长。曾经听过两位著名会说话的人说故事,大约因为唤起注意的缘故罢,加了好些个助词,慢慢地叙过去,足有十多分钟,算是完了;大家虽不至疲倦,却已暗中着急。声音也不宜太平,太平了就单调;但又丝毫不能做作。这种说话只宜叙说或申说,不能掺一些教导气或劝导气。长于演说的人往往免不了这两种气味。有个朋友说某先生口才太好,教人有戒心,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包围式说话要靠天才,我们平人只能学学游击式,至多规模较大而已。——我们在普通情形之下,只不要像林之孝家两口子“一锥子扎不出话来”,也就行了。
@@@论自己
翻开辞典,“自”字下排列着数目可观的成语,这些“自”字多指自己而言。这中间包括着一大堆哲学,一大堆道德,一大堆诗文和废话,一大堆人,一大堆我,一大堆悲喜剧。自己“真乃天下第一英雄好汉”,有这么些可说的,值得说值不得说的!难怪纽约电话公司研究电话里最常用的字,在五百次通话中会发现三千九百九十次的“我”。这“我”字便是自己称自己的声音,自己给自己的名儿。
自爱自怜!真是天下第一英雄好汉也难免的,何况区区寻常人!冷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