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竞争不列颠之王的资格。
但骑士那可怕的战斗力却依旧让数量稀少的他们牢牢占据了中世纪战场第一兵种之名。
即使是凶残的异族,也会畏惧骑士之名。
可,如此强大,如此稀少的骑士们,今天却在这里聚集了足足一千多位,一切,皆都是为了讨伐卑王伏提庚!
村庄中的战士们虽然是为了同一目的来到此地,可来自不同地方的他们,彼此之间却是泾渭分明。
正个讨伐军可以大致可以分为一大三小四个团体,其中最特殊的,却是一个独自站在一边,身披银色铠甲,骑着一头一看就不凡的魔马,背着银色长枪,系着金色大剑,英俊非凡的年轻少年。
这正是狂奔至此的洛羽夜,至于三眼猫,早就回到了梅林的身边。
而在路上,他也了解到了为什么人们会自发的组成讨伐军来讨伐卑王。
原来,在大概一个月以前,卑王伏提庚回到了他的领地,而与此同时,一直在肆无忌惮的掠夺着不列颠的撒克逊人,也安静了下来。
但这并不代表的和平,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
于是,为了避免好不容易和平下来的不列颠再次被战乱所充斥,各地的战士自发的组成了讨伐军,来此讨伐卑王。
可,这些大多数是雇佣兵的战士们,桀骜不驯,谁都不服谁,这样的讨伐军,真的能讨伐卑王么?
“喂,我们都是来讨伐那个卑劣的家伙的,可现在,有一个问题,谁来当头?”
一个由靛蓝突击者和凯尔特剑士组成的团体的领导者――一位精锐靛蓝突击者――忍不住开口了,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他,性子直来直往,从来都不会隐藏自己的想法,而这,正符合靛蓝突击者和凯尔特战士的战斗风格――
高声咒骂着敌人,挥舞着大剑和斧头冲进敌人的阵营。
“那你觉得,谁适合当我们的领袖。”
回话的,是一个看起来像是一位将军的中年男子,他手下的战士,也全部都是有贫民组成的士兵。
“当然是老子!”
精锐靛蓝突击者挺起了自己的胸膛,向众人展现着他身上那密密麻麻的伤疤,这是战士的勋章,记录着他们的荣耀。
可却有人对他的话不屑一顾的发出了嗤笑声。
“喂喂,就你?一个没有脑子的莽夫?别说笑了,我看你只会让我们全军覆没,我看还是将军来当这个领袖比较合适。”
说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