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
最后去送百货大楼的信件,顺便去钢笔柜台看了看,最终选择了‘英雄金笔’。
“同志,把这只‘英雄金笔’笔拿出来我看看!”
售货员大姐埋头织毛衣,头都不抬:“买不起别看,摔坏了算谁的?”
林晚深吸一口气。
忍住!
黄桂香同志还在这个系统工作呢!
不能给黄桂香同志树敌!
“我买!”这个年代百货商店卖东西质量是有保障的,稍微有点儿瑕疵就内部消化了。
根本上不了柜台。
“同志,多少钱?”
售货员大姐这才抬头看她。
看到林晚年轻漂亮的脸,她还有些诧异,但看到她一身邮递员的制服,就不再质疑她的实力。
这年头能当邮递员和能当百货大楼的售货员一样不简单。
“十五块加十张工业券!”大姐道。
林晚立刻掏钱掏票。
一点儿不含糊。
她这么豪气,漫不经心的营业员都被她震了一下。
这支笔摆在柜台好久了,好多人都想看,但却没钱买。
就是他们经理也舍不得买来用啊!
“姑娘,这笔你是买来自己用还是送人?”
林晚笑得灿烂:“送我丈夫!”
大姐的嘴巴大张成o型。
送丈夫?
这么大手笔?
钢笔不就是用来写字儿的么,一两块的写出来的不是字儿?
“你丈夫是知识分子?”大姐忍不住八卦。
林晚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她自己都没察觉的骄傲:“他是开飞机的司机!”
大姐:“……”
开飞机的能叫‘司机’吗?
人家那叫‘飞行员’!!!
林晚揣着钢笔出去找了个地方写了个纸条塞进钢笔盒子里,然后通过系统把东西寄给霍枭,寄件日期算着往后写了好些天。
养鱼,原主是高手。
钓鱼,她是高手!
办完事儿的林晚高高兴兴地去接黄桂香下班。
“妈,星期天我们去姥姥家好不好?”也不知道姥姥那边儿怎么样了!
“我让大蛋哥给我摸螺丝,我想吃紫苏烧螺丝。”
吃田螺是顺带的。
她主要是想看热闹!
黄桂香想也不想就同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