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镇里去年的重点项目,张平镇长亲自抓的。
但这个项目是青山县友东路桥公司在做,所有拆迁补偿、卖地皮收入,都是走友东公司的账。
友东公司老板叫秦友东,有人说他是张平镇长同学,但是不是真的同学,不得而知。
镇政府全力支持,至于友东公司和镇政府具体合作、分成方式,我了解不多。”
吴志远皱起眉头:“走友东公司的账?还是钱被友东公司赚了,镇政府只为他擦屁股?
或者,镇政府只分得很少的钱,有的人口袋却鼓了?”
“吴书记,这个合作模式,名义上是政企合作、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但实际操作中,风险,比如拆迁阻力、群众上访、稳定压力,几乎全在镇政府这边扛着。
收益嘛,友东公司那边账目我们看不到全部,但据我了解,他们前期垫付的拆迁补偿款、工程款,都是计入成本的。
而卖地收入,首先覆盖他们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剩下的,再按一个比例与镇财政分成。
镇里能分到多少,完全看友东公司的账怎么做。
不过,今年初,镇里机关干部补发了去年的奖金,正式干部每人发了三千元,临聘干部每人一千元,都是友东公司提供的。”
伍长春顿了顿,接着说:“秦友东这个人,很会来事。
张镇长的座驾,一辆新款的帕萨特,是去年换的,就是友东公司以优惠价卖给镇里的,其实是半卖半送。”
吴志远问:“长春,友东公司和镇政府难道没有签订合同吗?”
“应该是签订了,但我没看过。”
吴志远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虽然是批评,却不严厉,而是语重心长:“长春,你是镇纪委书记,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负责人。
涉及全镇重大工程项目、涉及政企合作、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应该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不能不闻不问啊。”
“吴书记,您批评得对。在监督职责履行上,镇纪委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
但是,有些情况,可能和您想的不太一样。
新店大道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被定位为‘镇长工程’、‘一号工程’,是张镇长亲自跑下来的,也是他亲自抓总协调。
所有的谈判、对接,包括和友东公司谈合作条件、签合同,都是张平镇长带着刘爽副镇长、镇城建办赵卫中主任在操作,具体细节,连时任镇党委书记胡金龙都未必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