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说;田国富是想借约谈常委来彰显纪委的权威,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留退路;祁同伟的目的最难猜,有可能是因为李达康已经投入自己阵营,同是经济干才,同性相斥;吴春林则是随波逐流,风往哪吹,他就往哪倒。
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自己。
出了这一揽子事情,万一李达康将来真出了问题,他们如何向上级交代,才是最要紧的。
他们需要一颗定心丸,也需要一块挡箭牌。
定心丸是:纪委查了李达康,如果确实没有问题,以后也不出事最好;挡箭牌是:我们确实查过,只是李达康太狡猾,没查出来。
那样的话,顶多是能力问题,不是态度问题,或者说是方法论的失败,而不是价值观的错误。
追责也只会追到纪委,不会牵连到在座这几位。
至于会不会追到沙瑞金,就要看他有没有插手干预这个调查了。
田国富其实有些不情愿接这个烫手山芋,但他也清楚,沙瑞金绝不会把调查权交给高育良主管的政法委系统。
索性主动揽过来,还能借机提升纪委的权威。
看到启动对李达康的调查已是众望所归,沙瑞金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语气不温不火:“那好,查一下也好。国富同志,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务必调查清楚。如果李达康是干净的,也还他一个清白。”
此时如果他再拒绝,将来李达康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就全压在他一个人肩上了。
田国富站起身,微微鞠躬:“好的,沙书记,我一定认真办。”
“还有其他问题吗?”沙瑞金问。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春林同志。”祁同伟转向吴春林,语气随和。
吴春林转过头:“祁省长,您说。”
“之前沙书记为了保护李达康不成为裸官,批准了他和欧阳菁的离婚手续。”祁同伟语气不紧不慢,一字一顿,“现在欧阳菁已经被逮捕,李达康只有一个女儿,还在国外定居。这种情况,他算不算裸官呢?”
所谓“裸官”,在党纪法规中虽无明确定义,但在实践中通常指配偶已移居国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李达康的情况,打了一个擦边球。当初他之所以要专门向沙瑞金汇报并取得许可,就是以投诚的代价,请沙瑞金为这种模棱两可的处境做背书。
而现在,女儿在国外,欧阳菁又被逮捕,又是另一种模棱两可的状态。说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