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指着从窗缝中探出的半颗脑袋,怒道:“你有本事看热闹,你有本事下来啊。”
沈恪心道胭脂今日好大的火气。往常顶多是一点就炸,今儿个连导火索都还没燃,就能自己砰的一声上天了。
“胭脂呀,他一个小孩儿能懂什么。你也别扯七扯八的,人家都千里迢迢回乡追妻了,怎么也得给一个回应吧?”
沈恪定睛一看,为他解围的正是楼里的另一位姐妹。原来此时楼下站着的不止胭脂一人,几乎所有他叫得出名字的姑娘都在了。
被一众女子众星捧月般围着的,是名男子。
那男子的皮肤没有那么白了,五官却还是一样秀气得很,沈恪稍稍回想一下,便和记忆中的那位对上了号。
他振作了些许精神,朗声道:“胭脂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相好来了,怎么也得和小弟说一声啊。”
“呸!”
胭脂面不改色,同被围着的陈公子却早已满面通红。看来几年的磨砺,到底也还是没让他变成个知情识趣的情场老手。
沈恪看得津津有味,连内心那一点难言的踌躇和焦灼都暂时抛在了一边。今朝有酒今朝醉,莫待无花空折枝。
今天有胭脂这个大热闹可以看,他还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
“陈公子,你怎么回来了呀~”
见胭脂不好过招,沈恪很快把目标转向了那个一看就面皮薄的陈公子身上。
这位当年在楼里也是个人见人知的角色,老爹做的是绸缎买卖,家底在祷雨镇上不说数一数二,也是数三数四的。陈老爹走南闯北见过了世面,意识到了一个“真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他自己捣鼓了一辈子破丝烂布,眼看是没什么指望了,便把期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陈公子自小被送到州上的公学去念书,念了几年也算小有所成,又进了当地名儒自办的书院。这书一读就是十来年。陈老爹一日忽然想起这么个被他狠心抛在外头的儿子,一想就停不下来,飞鸽传书,急急把人招了回来。
这一招,就招出个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故事。
陈公子是个老实的读书人,虽知沈恪是在逗他,也本本分分回了几句。只是他的声音实在太小,楼里的姐妹又笑成一团,是以沈恪压根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不过这不妨碍他接话。
“你说你这回回来,是不是为了娶我们胭脂姐呀~”
“是!”这回陈公子倒是答得气壮山河了。
沈恪险些被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