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四章 内朝新政  刀笔之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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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朝新政对于朝堂之上的主要规划便是确定吏称和职责,然后便是分权,似大秦重要的官位,似大秦国法一位,除了司寇沈案和上大夫罗士成等少数人把持之外,增设“左寇”“右寇”等官位,将大秦国法细分,再连接大秦地方各县的律正,自称体系,防止权力纠缠不清,防止“犯法说情”的事件。

余者皆是如此,新设置的官位将往昔笼统的权力归属变成了在铜鼎之上成文的铭文,一目了然,这般一来,大秦的吏治改革,便已经是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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