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间,並不像是个没什么见识的乡间少年。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多说。
“好,你过关了!”
郑千户道。
“是,千户大人。”
陈彦拱手抱拳道,隨即翻身下马,轻盈落地,牵著这匹灰马重新来到郑千户的面前,並且將手中的韁绳递给了郑千户,隨即站立在一旁。
郑千户,统率左镇军前哨丁字营的千余人马,在大燕的边军当中,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中坚档次的军官。
当初鹿江村中,林爷所提到的汤贤,如今便是大燕边军,左镇军中的高级將领之一。
陈彦很清楚,通过郑千户,或许自己能够获得见到汤贤的机会。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昔日的战友旧情?
陈彦並不认为林爷口中所提到的那个汤贤,能够惦念著什么战友情。
因为当年的胡將军,大概率就是被汤贤所出卖的。
只有展现出来足够的价值,林爷所给自己的那片碎瓷,才能真正发挥出来作用,取得最大的回报。
陈彦成为了左镇军前哨丁字营中的一位斥候。
他不必再跟那些面黄肌瘦的兵卒们挤在满是汗餿与霉味的旧帐篷里,而是跟著营里的斥候们住在更加宽敞的营帐中。
在斥候们的营帐里,甚至在正中央还摆著一座二尺宽的火炉,以供取暖。
当前的丁字营,总共有十三位斥候。
斥候们两三为伍,终日骑马徘徊在营地周边十数里外的草原上,监视寻找著那些蛮子们的动向和踪跡。
陈彦每次离开大营,都至少是三天起步。
也会携带著至少五天左右的口粮。
几张烤炊饼,几块肉乾,一小袋风乾的野菜,一壶水和一壶马奶。
对於普通的兵卒而言,这种餐食已经堪比珍饈。
可陈彦对於食物的口感和风味並不看重。
他最为看重的是,这些餐食能够为自己所提供的能量。
已经活过了漫长岁月的陈彦,当然不会忘记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何参军入伍。
锻体境。
想要实现食物自由,只当一个小小的斥候,是远远不够的。
自己必须得在军旅的生涯当中,走得更远才行。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个月后。
左镇军前哨的乙字营和庚字营,遭遇黑山部骑兵的夜袭,一夜之间全军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