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10章 共同之处  榴莲只吃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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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炎炎夏日之时脱了鞋子漫步於清凉的溪水之中。

紧接著,他启动三个如尼文,左手同样伸出食指放在上面,一股歷史沧桑感透过触觉传来,仿佛触摸著千万年前的一段歷史。

它们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毫无关联,就像描述星辰运行的法则与描述原子內部活动的法则,属於两个无法对话的王国,彼此之间横亘著无尽的虚空。

在查尔斯的脑中,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它们並非彼此孤立,有这些看似不同的魔法表现,都源於同一个更古老、更根本的“法则”。

魔法是否在某个更高的维度上,是否本为一体?

查尔斯深吸一口气,停下符咒和如尼文,拿过新的纸,提起笔,飞快地写画,墨水在纸上蔓延如同思想的脉络。

字跡坚定而急促,仿佛生怕慢了一秒,灵感就会从指尖溜走。

他在顶端写下:“前提:存在一个统一的『魔力场』。”

隨著笔尖游走,查尔斯的思路也越来越清晰。

或许,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媚娃魔法”“妖精魔法”或“巫师魔法”。

存在的,只是一个统一的、无处不在的“魔力场”。

所有的生命,甚至非生命,都以各自独特的“频率”与这个场耦合、共振。

巫师,只是天生能通过魔杖和咒语,更精確地“调谐”自己的精神,去匹配某一种特定的“频率”,从而引动相应的现象——火焰、清水、移物,或者摄神取念。

媚娃无需魔杖,因为她们的身体本身就是最完美的共鸣器。

当媚娃起舞,那不仅是肢体的律动,更是精神频率以几何级数放大的过程,类似於无声无杖施咒。

妖精则展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耦合方式,他们的魔法天赋几乎完全倾注於金属,能“听”到金属在魔力场中固有的频率,並通过千百年来传承的精湛技艺——每一次锤锻,每一次铭文——將金属其內在频率调整、锚定,最终永久固化。

而神奇生物,它们不需要咒语。

它们的生命形態、它们的灵魂结构本身,就是一种天生的、固定的“调谐器”。

火龙的吐息器官,天生共振於“魔力场”中代表“火焰”的频段,它们的每一次呼吸都是本能的魔法。

而夜騏,它们的存在本身,或许就共振於那个与“死亡”概念相关的频段。

唯有深刻理解並接纳了“死亡”概念的意识,才能调整到与之同调的频率,从而“看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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