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唱歌。
王少立刻接话:“算我的!共主大人的饮料,哪能让她自己掏钱!”
“这还差不多。” 我冲他晃晃脑袋,指尖在桌布上画着圈,心里却甜得像刚喝了三勺双皮奶。
老板拎着四瓶冰镇可乐过来,瓶身凝着细密的水珠,“砰” 地放在桌上:“慢用,都是刚从冰柜里拿的。”
我拧开瓶盖猛灌了一大口,气泡在舌尖炸开,凉丝丝的甜意顺着喉咙往下滑。看着王少正跟苟瑞抢最后一块牛尾,詹洛轩在旁边慢条斯理地擦着溅到袖口的汤汁,突然觉得这画面真好 —— 他们眼里没有地盘纷争,没有对讲机里的紧急呼叫,只有砂锅的热气和少年人的馋嘴。
其实,肖爷我是真想当这个共主啊。
不是为了那声轻飘飘的 “共主大人”,也不是为了什么说一不二的威风。是想把那些脏活累活麻烦事全揽过来,让王少不用再逃课去处理堂口的烂账,能安安稳稳坐在教室里听一节完整的数学课;让詹洛轩不用总在深夜收到消息就往码头跑,能有时间把画了一半的素描完成;让苟瑞这种刚入行的小子,不用过早见识道上的阴私,只需要操心考试能不能及格。
上次王少为了追查一批被掉包的器材,连续三天没回学校,班主任把电话打到堂口时,他嗓子哑得都说不出话;詹洛轩上个月帮玄武堂的师兄解围,胳膊被划了道口子,却还笑着说 “小伤”,校服袖子上的血迹洇了一大片;还有阿联哥,明明比我大不了几岁,却总被账本和弟兄们的琐事缠得满脸倦色……
他们本该是和其他少年一样的。会在课间去小卖部抢辣条,会为了篮球赛输了闹别扭,会对着黑板上的函数题皱眉头。可现在,却要提前扛起这些沉甸甸的担子,把青涩的肩膀磨出茧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