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出镜。
“没错,我对纹身有偏见。”
“至于纹纹身的人,是不是好人,这个我不想去了解。”
“哪怕是艺术好,纪念也好,有特别意义也好。”
“我都不想去了解。”
“不管你是多好的人,就因为你有纹身,所以我对你的印象肯定会变差。”
“不只是你范承承,包括胡鸽也一样。”
“这几年来,胡鸽没少跟我谈合作的事情,我都拒绝了。”
“原因就是他身上也有纹身,所以我能不用有纹身的演员就不用。”
对于这种所谓的艺术,吴限欣赏不来。
他觉得纹身很脏。
本来一个人的皮肤白白净净的,挺好看啊。
结果在手臂啊,在身上纹这么一块,就感觉手臂脏什么的。
所以他对纹身是有偏见的。
他不反对人家对纹身的喜爱和追求。
他反对不了,但是他可以不和有纹身的人有太深的交情。
特别是合作,我欣赏不来你的纹身艺术,所以我就不选择和你合作了。
毕竟有太多的演员没有纹身的了,那我为什么不和他们合作?
“唉~”对于弟弟的这个爱好,冰冰也不能说什么。
想要反驳的范承承,最终却发现,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人家吴限说了,对他这个人没有意见。
就是不喜欢有纹身的人而已。
而自己选择了纹身,那是自己觉得这是艺术,是自己喜欢的。
可自己喜欢纹身,不代表着也要别人也喜欢。
这时候,范承承才明白,为什么吴限总是拒绝给他写歌。
鹿涵也有纹身,那吴限为什么就愿意给他写歌?
范承承知道,那是因为吴限看在鹿涵的家世才给写的,。
不然的话,吴限也不会给鹿涵写歌。
可是你看看,鹿涵也没有出演过吴限编剧、制作的影视剧。
这也说明了,吴限是对纹身有偏见的。
可以给鹿涵写歌,看在他父母的身份上。
但是他投资的影视剧,那就不能请你了,哪怕你父母出面都好。
“范承承我在这里跟你摊牌。”
“如果你去把你身上的纹身洗掉,那么我们就有得合作。”
“如果你不洗的话,哪怕是你让姐姐来帮忙当说客也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