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淡淡的笑道。
“嗯,这一点先不说,可你们那个合作方案,台里只怕难以接受……”王台长有道。
林易提出的合作方案,是由天易制作娱乐节目,包括嘉宾、主持、导演以及剧组所有方面,全都由天易来负责和把控,电视台只作为播放平台。而版权自然是归天易所有,广告分成则由天易和电视台共同分润。
这种模式现在在国内还并不多,不过随后几年,这种合作模式会越来越多,很多电视台干脆将大多数娱乐节目都进行了外包,或者有限度外包,例如主持人、节目组还会有电视台参与,外包制作公司更多的是负责出创意策划,版权则根据比例双方分享。
这种模式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电视台的风险,一档节目制作出来后,一旦播出几期效果不好,迅速就可以换下一家重新制作。这也是后来的娱乐节目大多都改为分季录制播出的原因――电视台和制作公司分季签订合同,就不存在全年每周播出,轻易不能砍断的情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