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改、或是补!可是--怎么改或补呢?要不--从移动时间的设置--去考虑控制移动的距离?这应该是符合物理学原理的吧…
限定移动使用力量--再限定移动时间--就能限定的移动距离,理论上就是有这样的物理定律依据的。
那么--可是--使用力最和时间先项又该怎么设定才能达到控制移动距离的目的呢?
直观的看,都是1秒钟之内或是最后一秒钟之内的事--过了这一秒,所有设定都没啥意义了。
可是,要想让每秒3万6千米的速度一下子减改成每秒0米的速度、不不,就算是每秒260米的速度,一下子减速到0米\/每秒--也不现实啊--
必然是要有个过渡的时间过程的,想让以3万6千米\/每秒速度飞冲而来的物体瞬间就停下来--速度为0了--这、可能吗?…
可这个减速的过程又要多少时间呢?一共也就1秒钟的时间,要从3万6千米\/每秒--变为0米\/每秒--这个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阿三觉得头有点大了…
最后,阿三决定:把这个问题交给规则管理中心…于是,阿三又一次的念想了:启动规则管理中心--
那个很友好的女声在三秒种后就出现了:
请问本主,您是要继续补充瞬想缠移使用规则吗?本中心已了解到您的关注点,建议你在确定使用缠移力量的选项后,增设一个同力逆向移0的选项,该选项可用代号0←1或6来表示,是实现抵消正向移动产生的惯性冲击力、实现目标物在目的地0移位停止的选项。您能接受这个建议吗?
这么简单?对呀--用反作用力抵消作用力…就是这么简单呀--唉呀--真是脑子瓦特了,这么简单的事想得那么复杂…好好好,我接受这个建议!接受!
好的--您的增设选项--0←1或6--同力逆向移0--己存档。由此,您以后使用瞬想缠移--整体缠移--时,可选的指令基本框架为:
启动整体缠移--被缠移的目标物及所在地+目标物被缠移到达的目的地+使用的缠移力量+同力逆向移0--启动!
请问你还有问题吗?
请问啊--比如:我想要把一个在5米远的桌子上的一个茶杯移动到床头柜上来,那么我编辑的指令就是不是这样的:
启动整体缠移--目标物-离我5米距离的桌子面上的玻璃杯-移动到离我05米距离的床头柜上面--6-微力移动+0←6--同力逆向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