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出了,正在做最后的格式校对。”
“校对好了发我邮箱。我今晚审一下,争取明天一早定稿签发。”
语气平淡。节奏正常。和以往每一次催要纪要的口吻没有任何区别。
但马长风攥着话筒的手心,全是汗。
“好的,郑秘书长。校对完我就发。”
电话挂了。
马长风放下话筒。
手指在桌面上叩了三下。
发,得发。
郑光明是他的直属上级,秘书长索要纪要初稿审核,是标准流程。没有理由拒绝,也没有权力拒绝。
但他可以做一件事。
一件在流程上完全合规、却能让郑光明的任何“技术性调整”都变得毫无意义的事。
马长风打开邮件客户端。
新建邮件。
收件人:郑光明。
抄送——
他的手指悬在抄送栏上方。
五秒。
窗外有风。吹得窗框发出一声极轻的“吱”。
然后他打出了一个名字。
省委办公厅档案室。
在省委办公厅的公文管理制度中,重要会议纪要的初稿,可以同步报送档案室留存备查。
《省委办公厅公文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不是必须执行的硬性条款,而是一个“可以”条款。
平时没人用。纪要定稿后统一归档就行了,初稿留不留存,没人在意。
但今天,马长风决定用一次。
抄送档案室,意味着初稿的原始版本,在郑光明审核之前,就已经进入了档案系统的留痕记录。
郑光明改了什么,删了什么,加了什么——档案室的初稿和最终定稿一对比,一目了然。
马长风把纪要初稿作为附件添加。
在邮件正文里写了一行字。
“郑秘书长:常委会纪要初稿已完成校对,请审核。初稿同步报送档案室备查。——马长风”
最后十一个字是钉子。
“初稿同步报送档案室备查。”
明明白白告诉郑光明——我发给你了,但原始版本已经存了一份,你改不改是你的事。
改了之后,痕迹会在。
马长风的拇指按在鼠标左键上。
手在抖。
桌面上的烟灰缸里,第三根烟的烟灰已经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