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该握寿司的时候,是要握寿司的
慌不择路的犯人很快被佐藤逼进了死胡同。
“等一下,不是我—”犯人眼见自己无路可跑,举起双手说道,“有一个小孩子的声音一直在我脑海里不断出现他叫我杀警察不管杀谁都无所谓,反正杀掉就对了—所以,这不是我的错—”
如果是纪一听到的话,他会立刻明白,犯人这么说未必真的是在推卸责任偽装精神病。
因为一定程度上的精神异常症状,反而更符合连环炸弹客的心理特徵。
但是这里有一个一定要阐明的地方。
很多人总是以为,只要能证明犯人存在精神问题,就可以逃脱罪责。
这是绝对的误区。
因为这里是柯南,所以自然只討论这边的法律。
按照本地刑法第39条规定:“因心神丧失而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满足条件,他们理论上只需要被判处强制医疗。
然而,这並不代表就算这个犯人真的被认定了存在精神分裂就可以不负责任。
这条法律的关键在於,一定要处於“心神丧失”的状態。
想要证明自己处於心神丧失状態,就必须满足彻底的失常,也就是说,出现了案件,也不能存在计划性,类似挑选目標、逃避侦查等行为,都可以用来认定犯人仍有辨识与控制能力。
就比如现实里的2001年的宅间守事件,犯人真的被確定存在精神障碍史,但是法院仍然认定其有责任能力,最终判处死刑並执行。
而类似本案这种,不管是炸弹这种武器还是挑战警方的作案手法,都足以证明就算他真的精神分裂,也一定不处於心神丧失的状態。
他的精神状態实际上不可能对判决起到什么影响。
但佐藤现在根本没想那么多。
她只知道,自己憎恨了这么久的仇人,居然是一个如此懦弱,到现在都还在推卸责任,令人作呕的畜生。
松田阵平那么好的人,竟然是被这种傢伙&183;&183;
仇恨已经到了顶峰。
所以,她开枪了。
但是同样跟著赶过来的高木恰好踩点赶到,在最后时刻扑开了佐藤。
没打中。
“高,高木—你这是在做什么?”佐藤脑子很懵。
这很正常,因为开枪將仇恨冲淡,但理智还没来得及上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