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可谓是占尽上风。
北堂秋水冷笑道:“来之前,听说赵牧那个傢伙在这里耀武扬威。我还以为桑古列领地的血族有多厉害,原来就是这种水准!”
这个时候,附近一名瀘江市武备军听到这话,插嘴说道:“赵牧他当然厉害!你们没来之前,血族组建了一支由贵族青年组成的復仇小队【滴血玫瑰】,那里面个个都是精锐。可结果,几乎全被赵牧和关关小姐给杀光了!”
“要不然,我们现在打起来哪有那么轻鬆?”
北堂秋水听到这番话,脸上的笑意顿时一僵。
他咬著牙瞅了那个人一眼:“我问你了吗?话那么密。”
那名武备军有些尷尬,摇了摇头去他处作战了。
而这番话,同样传入了肖律光与沈墨染的耳朵里面。
青锋营特战小队就在战场最前方,他们杀的最快,赵牧简直如同魔王一般,大戟之下竟然没有一合之敌。
看到他的身影,沈墨染心中產生了恍惚的感觉。
半年未见,赵牧怎么强到了这种程度?
难道说,真是她错了?
……
一夜大战之后,赵牧他们小队收穫的盆满钵满,斩杀血族精锐竟然高达三百多人!
如果不是战场太大,人群太过分散,他还可以杀更多。
他一身狂气,杀敌越多,傲气越勇,如同永动机一般不会力竭。
这样的他在战场上,太过可怕了。
纵然有斗级比他更强的人,激战一番之后也必须回去休整,哪有人跟他一样,跟个愤怒的公牛一样一路打到底的?
等到夜尽天明,鸣金收兵的时候,所有第一次参战的其他区域的灵能力者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著赵牧。
他们纷纷打听起,这个打仗不要命的傢伙到底是谁。
赵牧。
听到这个名字,他们便恍然大悟一般。
“就是冬神祭演武那个一穿三锐金营夺冠的天才?”
“他不是新兵吗?”
许多老牌军官惊讶的合不拢嘴。
冬神祭演武,也只是新兵的一场试炼,象徵著荣誉,但不代表实力。
毕竟一群斗级十几到二三十的新兵蛋子,也没什么战斗力可言。
但仅仅半年之后,那个耀眼的新兵,就成了战场上纵横的杀神!
这不得不让人感慨。
“天才果然是无法用常理来衡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