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他,其实是一个对顶层世界充满嚮往,但却知道自己这一生也不可能完成跨越,从而深感自卑的汉堡男孩。
他可以睥睨弱者,可以尽情地嘲笑他们,欺凌他们。但是在所谓的贵族和上层势力面前,却是大气都不敢出。
如果他真的像他在镜头前那样有种,那么他就不可能在巴舍尔因为爱滋病去世之后,由於担忧损害公眾形象,而说出“我深爱巴舍尔,但我们只是柏拉图关係,我从来没有碰过他”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谎言。也不会在將《古兰经》经文印在三件香奈儿礼服上,引发巨大爭议之后光速滑跪,甚至还当眾將那三件礼服焚毁以表明悔过之意了。
他从来就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个人。
也正因如此,他对那些表里如一的人就更加好奇。
到底是怎样一位买家,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兴趣买下博尔戈府邸呢?
卡尔—拉格斐想要亲眼看看。
这就是为什么他出现在自家的起居室里,也会戴著墨镜的原因。因为从头到尾,这都是他精心策划的出场。
他想要用这种方式见到买家,並且给买家留下一个作为时尚传奇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第一印象。
毕竟,不管这位买家是谁,只要有能力买下博尔戈府邸,那就是一个值得认识、值得结交的人。
卡尔—拉格斐並不是公眾眼中那个特立独行,离经叛道的老佛爷。
他可会向上管理了。
也正因如此,卡尔—拉格斐的目光在杰罗姆身上几乎没有停留。
扫过,移开。
不到一秒。
他太懂了,能对他露出那种表情的人—略带諂媚的笑容,刻意討好的躬身绝不可能是买家本人。
房產中介,或者某个富人的助理,大概就是这样。
杰罗姆—康特尔的身份是什么,卡尔—拉格斐並不关心,也不想费功夫去辨別。
他的时间,从来不留给那些比他低级的人。
相比之下,他的视线在芭芭拉身上逗留的时间就久多了。
那张脸,他认识。
卡尔—拉格斐只是目中无人,不是双目失明。对於这个他曾经在秀场上和摄影棚里见过很多次的女孩子,如果他都记不起她的脸,这种迟钝的感知力,就別想当什么时尚设计师了。
但认出来脸是一回事,记得起名字又是另一回事。
她叫什么呢?
卡尔—拉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