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最终在海尔缺席的情况下。宣判了海尔败诉。
随即李天明就让天满安排人,提起了上诉。
去年年底又判了海尔败诉,李天明继续上诉。
反正就是扯皮,就算输了,要求海尔公开核心技术,那也得看海尔乐不乐意。
国际专利机构可不归那个仲裁法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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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这次恐怕不行了,集团法务说,再宣判的话,就是终审判决了。”
呃?
还有这么一说?
“法务那边是什么意思?”
“最好派人出庭,拖延庭审的进度,这件事,咱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拖。”
“那就拖,可拖能拖多久?总有审完的时候。”
“还有别的办法。”
“说,别卖关子。”
“法务的意思是……如果终审还是判咱们败诉的话,咱们就去起诉咱们的其中一家公司的注册地国家去申请重新仲裁。”
李天明听得一愣。
“这又是啥路数?判决的不是国际仲裁法庭吗?还能去某一个国家重新提起仲裁?”
“能啊!我也是听法务说的,国外的法律就这样,只要是针对国际仲裁法听的判决提起抗诉的,法院就必须受理,这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扯淡!
这纯数对着干,质疑国际仲裁法庭的权威性。
不过外国人好像特别喜欢做这种事。
最终的结果无所谓,只要受理了,就证明其权威性在国际法之上。
这样好像可以满足虚荣心。
“那就这么干,一家一家的来,只要能拖下去,再拖个十年八年的,专利的独有性也就差不多到保护期了。”
针对某些专利,国际法有相关规定,到了一定年限,专利独有保护就会到期,专利的持有者只能保留部分专利权益。
当然了,这个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老美和西欧的一些企业,未来也同样不适用于中国企业。
但现在,海尔显然还没有那个实力,可以无视国际法的存在。
看看,外国人就是这么不讲理。
不过这些都以后的事,眼下还顾不上,目前急需要解决的还是针对海尔技术垄断的庭审。
这种罗圈官司,能拖就拖吧!
既然是外国人先不要脸的,李天明要那玩意儿也没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