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就出来了。
他那思维之敏捷,答题速度之快,轻松自如的模样简直就是考场的一大亮点,坐在他对面几个考生盯着他的表情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三天时间,他用了一天半就把所有试题答完了,写完之后他还觉得字儿不好看,特意认认真真的重新抄写了一遍………
按照考场的规矩,不管你答题答的怎样,没有到时间,你都必须坐在考场里,不得提前离开。
于是,还有大把时间挥霍的路易平接下来的时间就全都用在了吃东西,睡觉,和思考人生上了……
人家奋笔疾书的时候,他在睡觉打呼噜。
人家奋笔疾书的时候,他在发呆思考人生。
人家奋笔疾书的时候,他在吃东西填肚子。
考场除了吃食干粮和写字的笔墨,其他一律不准带。
因此路易平的篮子里除了一只钢笔和一瓶墨水全是吃的,泡面,罐头,零食,水果,五花八门。
每天考场上,以他为中心扩散的范围总会伴随着各种泡面零食的香味,以及吃薯片的咔嚓咔嚓声音……
“啪”
坐在路易平对面的那位考生实在受不了了,重重的将毛笔一放,吓了周围的考生一跳。
太可恶了,实在太可恶了!
直对路易平的考生盯着路易平恨不得将他吃了,比起周围能闻到味儿而看不见的考生,他每天都能看到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吃个不停,喝个不停。
那种自己费劲脑汁答题写文的时候,旁边不停传来各种食物的香气和咀嚼声音,以及睡觉的……呼噜声,简直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折磨。
偏偏路易平还是个重口味,吃的泡面全是那种闻起来味道异常强烈醒目的那种。
在这样的强烈对比下,可想而知他周围吃面饼干粮的考生每天进食的时候是种什么的心情了……
考场有考场的规矩,众考生盯着路易平是敢怒却又不敢言,心里已经将人千刀万剐了,面上还只能以眼刀杀人。
对这种根本不能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的眼刀,路易平是根本不会放在眼里,也不会在乎,自己还是该吃东西吃东西,该睡觉就睡觉………
猛地被对面考生摔毛笔的声音吓了一跳,路易平吞下嘴里的薯片,看了看考生,再次露出一个欠揍的笑容,朝路过的巡逻侍卫举手了。
“嘿,哥们,再帮我打碗热水,谢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