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如血的颜色映衬路易莎的皮肤更加雪白,所以也很难得了。
最后就是冠冕了,这顶冠冕很有趣,是一顶非常轻巧的王冠。此时的主流王冠虽然有轻巧化的趋势,但更多是‘哥特建筑化’,由原本的沉重堂皇变得有哥特式建筑那种向上、升腾、尖锐的风格。而且镶嵌王冠用的宝石,尤其是主石,依旧是有多大就镶多大。
而路易莎这顶王冠,它是用粗金丝折成了一个花环的样子,然后想办法加珠宝。主要是小珍珠和水滴形、椭圆形的白钻,它们用焊接等方式接在了‘花环’上,如同叶子和果实。主石倒是用了比较大的红宝石、珍珠和白钻,但也就是相对这顶王冠上那些小珍珠、小钻石罢了,依旧不大。
这些主石和一些小宝石先做成了立体造型,然后才加在了花环上。这样用不大的宝石也做出了繁复华丽的效果,并且不会显得堆砌太过,就和路易莎今天的礼服一样。
而且这样轻巧的王冠安在路易莎今天梳得尤其光洁整齐的发髻上,也确实让她的脖子少受了许多罪。没办法,此时的王冠,尤其是历史悠久的那类,往往格外沉重,动不动就好几斤了。压上去就觉得沉,要是多戴几个小时,只会觉得从脖子到肩膀全都僵硬了,根本不是自己的。
也是托这顶王冠的福,路易莎骑马到城外,坐在临时搭建的凉亭下等待。哪怕坐得板板正正的,等了凯旋队伍三个小时,也觉得还好——是的,路易莎等了足足三个小时,纪尧姆率领的凯旋队伍这才来到。
然后纪尧姆就看到了半年多没见的妻子。
大庭广众之下,他们没法做什么,一切都要按照凯旋仪式来。也就是说,即使是很长时间未见的夫妻,也得像是木偶戏一样来……看起来他们都很适应这一套,至少其他人看出他们的国王和王后有任何忘乎所以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