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逃逸了,只要被路人碰到,张姑娘也不会死。
可偏偏,要加薪就选择了一个对张姑娘、甚至是对他自己,乃至对两家人来说,全部都是最坏的一个结果。
结果就是,他把一个人,活生生的杀了,……
杀完人之后,犹如惊弓之鸟的要加薪,再次驾车逃窜。
在这个过程中,他由于“心里发慌,手打颤、脚也不听使唤”,在逃跑途中又撞了两名路人。
不过这次他没能跑掉,被赶来的伤者朋友家人给堵在了现场。
第二次的事故,被撞者伤情不重,所以交警只是暂扣了要加薪的汽车,他则是被父母领了回去。
交警在勘察现场时,意外发现情况有些奇怪:这次的车祸,受害者伤势轻微,但车辆损毁严重,并且凹陷了一大块,……
面对交警的询问时,要加薪胡乱编造了谎话,试图蒙混过关。
但纸里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只要对比一下痕迹,就会很容易的确定,张姑娘也是被要加薪的车撞的。
因此,在经历了警方的两次询问后,要加薪才向自己的母亲坦白,在当晚的事故之前,他还撞到并杀了一个女子。
随后,要加薪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在审讯中,要加薪供述称,“他根本没有查看张姑娘的伤势,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就是拿出刀子来直接捅死了她,……”
他表示,自己当初是不小心撞到张姑娘的,下车后,看到对方打扮像个农村女孩儿,怕事后找自己的麻烦。
而且一旦让父母知道这件事后,肯定少不了一顿责骂,最终一时冲动,拿刀向张姑娘捅去,直至她没有了呼吸为止。
当询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要加薪说出了他的那句名言,“害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这句话一经曝光,瞬间就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并且引起了众怒。
觉得农村人难缠,就可以直接杀死?
所以,后来也有专家出来为要加薪叫屈,说,正是因为他的这句话,而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因为,要加薪已经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了!
事后有人就曾经站出来说,如果当时要加薪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没有让案件成为舆论的焦点,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还有自首情节,是有可能不被判死刑的。
可惜没有如果,要加薪杀人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这比单纯的交通事故可要恶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