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不屑一顾地耸耸肩,拿起木勺舀起勺软糯的土豆泥,裹住块烂熟的野兔肉塞进嘴里,被烫得连连哈气,却依旧舍不得吐出来,含糊地反驳道:“随便啊,很多人都能把我揍趴下,但那又怎么样?他们还是不会要你这个残疾孩子!就算是最黑心的奴隶贩子,也会嫌弃你,因为你连一文钱都不值,连最简单的活都干不了!”
小弗拉修斯气得攥紧拳头,拿起刀叉狠狠切着盘子里的土豆,“咚咚”的声响在狭小的茅屋里格外清晰,像是在发泄心中的怒火。他把切得细碎的土豆放进嘴里,用力地嚼着,腮帮子鼓鼓的,语气却依旧坚定:“没关系,我可以等。我肯定能等到那一天——你总有老得打不动的那天,到时候没有了力气,看谁还会奉养你这个曾经的匪徒?”
阿契琉斯却毫不在意,又舀了勺浓郁的肉汤送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睛,仿佛没听见小弗拉修斯的话:“等待……确实是件美妙的事情!就像等这锅炖肉慢慢熟透,等麦田里的麦子从青转黄,总有惊喜在后面等着,急什么?”
“好了!”胖壮的女人端着一篮烤得金黄的麦饼走进来,麦饼的香气混着肉香,让整个屋子都变得温暖。她听到两人又在争吵,终于忍不住皱起眉头,额头上的雀斑挤在一起,不满地唠叨道:“我已经够烦的了,每天要出去挖菜摘果、洗衣做饭,忙得脚不沾地,你们两个还一天天吵来吵去,难道我炖的这么美味的肉,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阿契琉斯见状,急忙放下手中的木勺,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不停点头,脸上堆起讨好的笑容,语气里满是夸赞:“非常好吃!尤其是你在炖斑鸠汤里放的猪皮,炖得又软又糯,入口即化,简直能让我把肚皮撑爆!比我以前在边城吃的任何东西都香,就连弗林锡酒馆里最有名的炖羊肉,都比不上你的手艺!”
胖女人听了这番夸奖,脸上的怒气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她微微扯了扯沾着面粉的麻布裙摆,有些羞涩地弯腰行了个礼,语气带着几分欣喜:“谢谢您的夸奖,只要您喜欢,以后我每天都给您做!晚上要是饿了,我还能给您加夜宵,煮点甜薯粥或者烤点坚果,保证让您吃得舒服。”
“你这样会把他喂成猪的!”小弗拉修斯毫不留情地拆台,眼神里满是鄙夷地撇撇嘴道,“等哪天高地野人从乌骨山下来侵袭,他就得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挨宰!连跑都跑不了,到时候,你们这些奉养他的人,也会跟着倒霉!”
肥壮女人顿时恼怒起来,双手叉腰,胸膛剧烈起伏,瞪着小弗拉修斯的眼睛里满是怒火,声音拔高了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