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公众场合,众人最多无意识的碰碰手臂,勾勾手指,也不敢有更多动作,都是权贵之身,脸面还是要的。
“丁先生的诗作的很不错呢,今晚楼里吟的第一首诗篇就是先生的作品,我当时就在幻想能认识先生该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日出三竿春雾消,江头蜀客驻兰桡。凭寄狂夫书一纸,家住成都万里桥。好美的诗,好美的意,今后奴每日都要眺望万里桥头寻找先生的身影了。”
虽然知道这些人不过是曲意奉承,但人家能记得你写的诗篇,能了解你诗词里表达的情绪,还能由衷的去称赞,这比起后世只知道“你好厉害”“我好崇拜”“美死我了”“老板加不加钟?”
这情绪价值简直没法比,这心里上的愉悦并不逊色身体上的快感,甚至犹有过之,也难怪古人都喜欢逛青楼。
丁承平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近过女色,此时头脑里完全没有了娇妻美妾的身影,觉得自己适时的发泄一下也似乎情有可原。
正在此时。
暮色已经笼罩大地,一缕清雅的栀子花香先声夺人。
珠帘轻响,艳丽的石榴裙夺目而出,银线芙蓉在烛火下泛着粼光。她低眉抚鬓,烛光黯然;抬眸时,眉如远山,唇若樱瓣,双眸盛满蜀中烟雨,娇艳不可方物。
来人正是花魁——苏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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