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檀郎为妾描柳烟  河马隔壁住MM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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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铁匠、泥瓦匠等各行各业除了卖吃食的铺子其他店铺今日都会休市不营业,这叫做“做节”。

“县城今日应该会更热闹吧,前几日去县城就是想感受一番。”彭大小姐看着屋外在相互道喜的村民充满遗憾的说。然后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肚子,用手轻轻的摸了摸,“郎君,过两日我们再去县城好不好。”

“这节日都已经过了,还去县城作甚?”

彭凌君双眼盯着丁承平说道:“我想去城隍庙烧香,为还未出生的宝宝祈福。”

她清澈明亮的双眼让丁承平微微一颤,“好,改日我们同去。”

丁承平没有宗教信仰,相对来说祭祀祖先更容易接受,在每日都要祭祖的前提下,居然还要去庙宇祈福,似乎是多此一举。

但看着自己妻子那一脸虔诚的脸孔,你很难说拒绝的话。

随意看了看街上热闹的景象,两人重新走回二进院落。

“今日郎君教我写哪首诗?”

上午读书写字,下午刺绣,这就是彭大小姐每日的消遣娱乐。

“今日我们写词,词牌《蝶恋花》。”

“就是昨晚上郎君在我耳边吟的相爱最难是厮守?”彭大小姐的脸有些微红。

“对,君行千里亦为邻,小别更胜新婚后,今日我们写这首。”

“好。”内心早已羞涩不堪的彭凌君轻轻的点了点头。

通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丁承平的毛笔字也越发娴熟,但如果让当世的大才来评价,应该会给出:此子的字迹匠气很浓,并没有文人的诗意洒脱,属于下成之作。

不过丁承平自己倒是很满意,本就没指望变成一名大书法家,能把字迹写的工整已经难得。

彭大小姐对每日练字读书一事挺上心,也很认真,虽然丁承平觉得她的字已经写的很不错了,但她自己总是不满意。

会反反复复的去写每一首丁承平随口吟出的诗词。

有时候一个上午,能反复写上三四十遍,然后将自己觉得最满意的那一张手稿收藏起来,因为这都是自己郎君所做的诗词。

丁承平肚子里的存货有限,经典诗词就记得语文课本里学过的那二三十首,在每日的练习中早已经消耗干净,如今都是现编,反正彭大小姐文学造诣不高,也分不清好坏。

但你别说,虽然是现编的打油诗,水准也是蒸蒸日上,并不逊色大夏国那些每日混迹青楼的普通学子。

“可惜妾不会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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