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章 选择,不当土匪  老实人12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刘醒非老规矩,拿出了金钟,放出了睡蛊,自然也就暂时把土匪给丢掉了。

但是,十三家寨堡人却有些不干了。

能当土匪的没一个傻的。

一下子惹出了这么多土匪,后头肯定有更大的麻烦。

所以他们想要尾款。

甚至还想借近机之便,杀了张大老爷一伙,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想发大财。当土匪就是这样,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只着力于眼前,做事全凭拍脑门的想法。

一通乱战。

在十三家寨堡中有人发起背刺。

虽然朱老大等人造反,想要一波而肥。

可在这十三家寨堡之中,哪怕是少,也是有莫家的死忠。

背刺之后,十三家寨堡人换了头。

朱老大等几十个人被拉了出来。

朱老大怒吼:“陈幺妹,我不薄待你吧,你跟我来这一手?”

陈幺妹。

蘑菇屯的当家。

她有一个绰号。

陈大脚。

这是一个身材比较高挑的女人。

她虽个头比很多寻常男子都高,却不减其英色,在土匪中也算是个人物了。她当土匪,也是有机缘的。当年,她是被劫上山的,不过她没有被凌辱,反而完成了反杀。

自此之后,她在莫家的帮助下,成为了蘑菇屯的女当家。

别说什么回家。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怎么样也移不开的。

一个女人,给土匪抓了,哪怕是这边被抓,那边被救回来,也算是污了名节。

正经人家正常是不能要的。

只能下嫁。

什么叫下嫁?

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娶你,就立马嫁了。

别管人家什么家庭情况,有钱没钱。

就是这么贱。

所以,一个女人,被土匪抓走,这一辈子就相当于毁了。

与其回家,让乡里乡亲的人在背后不停的戳脊梁骨,或是被迫嫁给一个什么也不是的玩意,去低嫁,毁掉一辈子,倒不如在土匪窝里发展好了。

这叫什么?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陈幺妹就是这么一个——强者。

被土匪掳了又怎么样。

老娘也可以当土匪的。

不过,她到底是记了莫氏一族,莫家的恩情。

她一直都是莫家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