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七点,窗外的维多利亚港晨光熹微。
赵志刚下楼去附近的茶楼打包了两份艇仔粥和两份牛肉肠粉。
吃饱喝足,看着满脸疲惫但眼神明亮的冯长征,赵志刚从系统空间里挑出一套剪裁考究的深灰色西装递了过去。
“老大,入乡随俗。把你那身干部装换下来,穿这个。”赵志刚自己也戴上了一副雷朋墨镜,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咱们现在可是内地来的大老板,得有那个派头。”
冯长征换上西装,腰杆笔挺,自带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活脱脱一个刚从商战里杀出来的精英大亨。
两人相视一笑,默契十足。
“老大,你在房间看着人,我去下面转转。”赵志刚说道,“要是没尾巴,咱们就出发。”
倒霉的杀手这会儿正像死狗一样瘫在浴缸里,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一下。
“小心点。”冯长征塞给他一卷港币。
“放心吧,老大,这点小事难不倒我。”赵志刚吹了个口哨,推门而出。
他在街上晃悠了两圈,像个无所事事的游客,看到喜欢的店铺也会进去逛逛,买点东西。
一边逛街,赵志刚一边借助危险感知技能,确认周围没有可疑的视线后,才给楼上打了个电话。
二十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酒店门口。
冯长征报了一个离柒爷大本营只有两条街的地址。
下了车,三人行踪隐秘,冯长征显然对这里的暗道了如指掌,带着赵志刚和那个用大衣遮住被绑双手的杀手,七弯八绕地钻进了一家不起眼的酒吧后门。
经过层层盘查,对了三遍暗语,他们终于被恭恭敬敬地请上了顶楼。
推开厚重的包厢门,一股雪茄味夹杂着怒火扑面而来。
“废物!都是一帮废物!查了一晚上,连个内鬼的影子都没抓到,我养你们有什么用?”
柒爷正把一只水晶烟灰缸狠狠砸在地上,几个手下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赵志刚目光一扫,却在角落的沙发上停顿了一秒。
那里坐着一个年轻女人,穿着红色的高开叉旗袍,波浪卷发,身材火辣。
在看到他们进来的瞬间,女人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捏着高脚杯的手指也不自觉地紧了紧。
但那抹惊慌转瞬即逝,很快就被她用妩媚的笑容掩盖了过去。
赵志刚没有错过女人的眼神,随后就福至心灵。
前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