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中美洲。
而是带着桑丽萨,一头钻进了亚马逊丛林之中。
他并非是要带着桑丽萨故地重游,看看老家什么样了。
而是——
他要在亚马逊丛林之中,寻找一些毒虫!
“我现在毕竟是华国人的容貌,进入北美,还是会比较引人注目。”
“必须做一些易容!”
“我从苗疆蛊门大长老那边,弄到了一部蛊虫易容的典籍。”
“记载了一些易容方法。”
“比如,被某种毒虫咬一下,皮肤会变黑。被另外一种毒虫咬一下,头发会变色。”
“再被某种毒虫咬一下,眼窝会变得凹陷下去。”
林凡说道。
他要使用易容蛊术,让自己变成老墨模样。
这样和桑丽萨一起进入北美,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了。
林凡是老墨风格。
桑丽萨是桑巴风格。
都是拉丁人。
也比较相配。
如果是一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美女的话……
太引人瞩目了!
因为,虽然润到北美的华人有很多,但是能受到白人美女青睐的,还是少之又少。
绝大部分的华人男子找女朋友,娶老婆,还是只能在华人内部。
或者……
是跟东南亚一些又黑又瘦小的女子结婚。
哪个华人要是能娶到白人美女,绝对属于华人中的骄傲了。
其实从北美电影里就能看出来。
北美电影里,不管华人男子是主角还是配角,其女朋友或者配偶,一定也是华人!而不能是白人女子。
唯一能打破这个惯例的……
恐怕也只有龙叔了。
这就能看出龙叔在国际电影界的地位了。
林凡以本来面目带着桑丽萨在北美乱跑的话……
不亚于龙叔去了北美。
肯定会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大家都会寻思,这个华人,铁定不一般!
那他暴露的概率,就大幅增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