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四十二章不适合与蛊门合作!  灵隐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是苗疆蛊门的高层人物,她双眼微微一亮。

“李总。”

“你还是直接称呼我姓名吧!”

“赵芸叫我二姐合适,你……不是特别合适。”

林月淡淡说道。

李雪瑶的脸色微微一变。

林月这番话,显然是承认赵芸是她的弟媳妇,而李雪瑶不是她的弟媳妇!

林月无疑是林凡的“家长”。

她对赵芸认可,对李雪瑶不认可,纵然李雪瑶和林凡已经处在了离婚阶段,但林月这种差别对待,依旧让李雪瑶心里十分不舒服。

不管如何……

至少从法理上来看,李雪瑶才是林凡的妻子。

而赵芸不是!

凭什么赵芸可以叫她二姐,李雪瑶不行?

“叫什么称呼,本来无所谓的。”

“不过我还是要强调一下,其实现在,我更有资格叫二姐的!”

李雪瑶淡淡一笑,口中说道。

“哦?”

林月双眉轻轻一挑。

“赵芸可以叫我二姐,那是因为……”

“秦宣叫我二姐!”

“七大世家年轻人同辈论交。秦宣叫我二姐,赵芸自然也可以跟着这么叫!”

“而李总……”

“你是从哪边论,叫我二姐呢?”

林月似笑非笑看着李雪瑶问道。

李雪瑶一怔。

刚才林月说赵芸有资格叫她二姐,李雪瑶没有资格的时候,她下意识的就以为,林月是从林凡那边的角度来说的。

却万万没想到……

林月是从秦宣的那个角度说的。

秦宣的确是叫林月二姐的,都是孤儿院出身,一起长大,如假包换。

而七大世家人家年轻人都是同辈论交。

秦宣叫林月二姐,赵芸自然也可以叫。

你李雪瑶又不是七大世家的人,你凭什么也叫林月二姐?

从哪儿论的呢?

当然——

此时的李雪瑶,完全可以说,我从林凡那儿论,也应该叫你二姐。

但是——

她现在能说么?

在现在李氏集团三十周年庆典的酒会上,她敢公开说,自己是林凡法律意义上的妻子么?

显然,她不敢!

她不想让自己跟林凡是夫妻的事实,让李氏集团所有员工知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