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八说结婚的时候再给我,三金也买了,可是他却一直不提登记领证的事,我催了他好几次,他一直拖着不办,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提出不登记领证了,婚礼也不办了,可是他却要我退还彩礼和三金,我不同意,三金是我花钱买的,凭什么退给他呀?”
法官说:“彩礼和三金都属于婚前财产,如果两个人没有登记领证结婚,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的,至于你说的宝马车,男方并没有承诺过给你买宝马车,所以不能作为不退还彩礼和三金的理由。”
最后,法院判决小汪退还小孙十万块钱的彩礼和三金。
小汪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小汪来找我,哭着说她不想退还彩礼和三金。
我对小汪说:“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你还是退了吧,省得麻烦。”
小汪说:“可是我不甘心呀,我和他在一起相处了一年多,青春损失费他还没给我呢。”
我说:“什么青春损失费?这种说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还是听法院的吧,把彩礼和三金退给人家,两个人好聚好散。”
小汪说:“那我再考虑考虑吧。”
让小汪没想到的是,小孙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的工作人员找到小汪,让她退还彩礼和三金,如果不退还,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没办法,小汪只好把十万块钱的彩礼和三金退还给了小孙。
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后,小汪来找我,哭着说她很后悔,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她就听我的话,先登记领证结婚了。
我对小汪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再想了,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慎重,不要再任性了。”
小汪说:“嗯,我知道了。”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小汪辞去了工作,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外地打工。
前几天,小汪给我打来电话,说她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个人相处得很好,已经见过双方父母了,男方答应她,结婚的时候,给她二十万块钱的彩礼,然后再给她买一辆她心仪已久的小汽车作为新婚礼物。小汪的声音里满是幸福和期待,她说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愿意宠她、懂她的人。他们计划着年底就举办婚礼,地点选在了一个风景如画的海边小镇,那里有着他们共同的回忆和梦想。
“我真的没想到,生活可以这样美好地重新开始。”小汪在电话里感慨道,“以前在那座城市,每天忙忙碌碌,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现在,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