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带著程顏去电视台。
她每天都要给丈夫送晚饭,今天秦扬在那里,也就顺便给他带一份。
等来到家电城,程顏背著书包就急匆匆去二楼。
“秦扬秦扬,你学到哪里啦?”
咚咚咚跑到书桌前,程顏趴在秦扬身边看他在写什么东西,发现是描字帖之后,嘀咕道:“你怎么又描字帖?”
秦扬哈哈笑笑:“当然是把字练得好看啊!”
有著一世的人生经验,秦扬知道一手好字不仅仅能在学生时代加分,就算在成人的世界里,一手好字也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人的思想中,多多少少会带著一些观字察人”字如其人”等观念,似乎字写得漂亮,那人也应该不差。
这就和人穿衣服一样,两个人一个穿著乾净得体,一个穿著隨意邋遢,自然是前者给人印象好些。
很多时候,这些不被注重的细节,偏偏能对人生產生细微的影响。
而且在秦扬看来,重活一世,一些事情既然有能力也有条件做得好一些,那就认认真真做好,写一手好字,自己看起来也会赏心悦目,何乐而不为呢,权当发展兴趣爱好。
哪天说不定还能露一手小装一把,愉悦一下身心。
方媛这时也来到书桌前,秦扬连忙起身打个招呼:“方姨!”
方媛嗯一声答应,探头看一眼秦扬写的字帖,然后从保温桶里拿出一个小饭盒放在书桌上,嘱咐道:“先吃点儿饭垫垫肚子,吃完再学习!”
秦扬嗯嗯答应著道谢一声,便移开字帖拿过饭盒打开,红烧里脊盖米饭。
方媛则又拎著保温桶去了程翰林办公室。
对於方媛的尽心指导,秦扬內心是感激的,他知道方媛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女儿,自己有点儿类似公主陪读的味道。
但论跡不论心,不说尽心尽力指导学习,单单说手里温热的饭盒,秦扬便理当感恩!
秦扬吃著里脊,想著该给程顏准备什么礼物,他语气隨意地询问程顏:“程顏,你最喜欢什么东西啊?”
程顏想了想,脆生生道:“习题集!”
咳咳咳~
秦扬差点被嘴里的里脊给呛死:总不能因为你喜欢习题集就买几本习题集送你吧,虽然你喜欢,但总感觉好邪恶!
程顏见他咳嗽,连忙拿起桌子上的水杯给他递过来,又伸手给他拍后背。
秦扬咕咚咕咚喝两口水,总算嗓子舒服些,对程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