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这帮人平日里经常三五个一伙,就混在大街小巷的人群中。
一旦遇见落单的,他们就会一拥而上,而且是不管不顾的下死手,已经有不少人吃了亏。
至于为什么钢牙的手下会这么做,是因为这样有赏,据说他曾经许下承诺,只要干一个“血狱”的人,他就赏五千块。
对于这些地痞混混来说,五千块够他们潇洒好久了。
更可恨的是,这帮人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固定的据点,手里也没有任何的场子,平时里化整为零,就隐藏在平阳的上百万市民中。
只有钢牙下令,他们才会聚集,想收拾他们都找不到人。
刘大壮对此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他几次亲自带人围剿,每次都是信心满满地出发,想着一定要将这帮可恶的家伙一网打尽。
然而,现实却总是让他失望。
每次他们赶到的时候,钢牙的手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大壮就像是一拳砸在了棉花胎上,明明有满腔的怒火和力气,却根本使不出来。
这种有劲没处使的感觉,让他憋屈到了极点,整个人也变得更加暴躁。
这天中午,炽热的阳光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球,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平阳城仿佛被放进了一个巨大的蒸笼,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刘大壮惬意地坐在办公室里,享受着空调送来的丝丝凉意。
他的怀里还紧紧抱着半个西瓜,正大口大口的啃着呢。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敲响了,那敲门声很轻,仿佛怕惊扰到屋里的人。
“进来!”
刘大壮头也不抬的说道。
话音刚落,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又黑又胖的胖子鬼头鬼脑的走了进来。
这黑胖子名叫马健,是刘大壮的狗腿子,因为他上面的大门牙有些往外凸,就像两颗小铲子一样,因此得了个绰号“龅牙健”。
别看他长得不咋地,但脑子还算灵活,有点小聪明。
平日里,他总能想出一些有用的鬼主意,而且特别会拍刘大壮的马屁,那些奉承的话就像抹了蜜一样,说得刘大壮心里甜滋滋的。
也正因如此,他倒是挺受刘大壮的赏识。
“大哥。”
马健满脸堆笑地走到刘大壮身边,还微微弯着腰,那神态要多狗腿子就有多狗腿子。
刘大壮抬起头看了一眼,皱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