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正值下午,阳光斜斜照在小区淡黄色的外墙上,将一排排银杏树的影子拉得很长。
小区大门外约一百米处的路边,停着两辆不起眼的黑色商务车。
车窗紧闭,发动机已经熄火,只有空调的余温还在车内流转。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老刘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夹着半截没点燃的烟。
他盯着小区大门的方向,眼神平静,但握着烟的手指却在轻轻摩挲。
这是老刘的习惯——心里有事的时候,烟就在手里转,不点,就闻那点烟草味儿。
后座上,三名经侦队员也在待命。他们穿着便装,腰间鼓鼓囊囊,对讲机别在隐秘处。
没有人说话,只有偶尔传来的对讲机电流声。
“刘队,”后排一个年轻队员忍不住问,“咱们等谁呢?”
“大康市局的华前。”老刘头也不回,“黄政组长亲自点的将,专门来录像留证的。”
“大康市局的?”年轻队员有些意外,“咱们省厅自己没录像的人?”
老刘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像看自家不争气的傻侄子:
(“你懂什么?这是证据,是要上法庭、上国纪委案卷的。
大康的案子,大康的警察来录,程序上更规范。这叫——专业。”)
年轻队员缩了缩脖子,不敢再问。
就在这时,一辆挂着大康牌照的黑色桑塔纳从后方驶来,稳稳停在商务车旁边。
车门打开,一个三十出头、精干利落的男人跳下车,手里提着一台专业摄像机。
正是华前。
老刘立刻推门下车,迎了上去:“华队,可算来了。”
“刘队,久等了。”华前和老刘快速握手,“路上有点堵车。情况怎么样?”
“目标就在7栋1309室。”
老刘压低声音:
“根据黄组长那边传来的情报,这套房子是丁菲菲用她妹妹丁芳芳的名义买的,平时没人住,专门用来存放赵明德转移的现金。”
华前点点头,将摄像机扛上肩头:“那走吧,抓紧时间。”
两辆车缓缓驶入小区,在地面车位停好。
七个人——老刘带三名经侦队员,华前带两名协助人员——快步走向7栋。
电梯正好停在一楼,门打开,没人。
“十三楼。”老刘按下按钮。
电梯平稳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