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每一级所需要的积分,都是前一个等级的十倍!
也就是说,到了第十级,所需要的积分,不但是前面的条件,还需要作家积分足足十的十次方!
足足一百亿积分!
而且就算是传世金曲,所获得的积分,也不过一万分,可想而知,这个作家等级到底有多么难升!
而要知道,一首三流歌曲,才仅仅只有一分!
一首二流歌曲,也仅仅只有十分。
一流歌曲倒是多一些,已经达到了五十分。
而如今的主流是什么?
主流歌曲是二流!
也就是说,每一次发歌的时候,新专辑中,翻唱作品是不收取任何积分的,因为那只是另外一种演绎手法,当然,如果是跨越语种的情况下,那自然是例外的。
比如说将外文歌翻译成中文,将中文歌翻译成外文。
这属于二次创作,所以也是可以获得积分的。
而且音乐工会为了鼓励翻唱,特意设定了一条很有意思的条例。
那就是如果将中文歌翻译成外文,并且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获得的积分,可以达到两倍。
比如说,你翻唱了一首中文歌,并且曲子的质量达到了金曲,那么你可以获得的积分,是两百分。
当然,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语种的缘故,一些歌曲,只能够用特殊的发音才能够形成极佳的音乐,如果更换了语种,并且还要形成一首歌曲,那么普遍而言,一首歌曲的档次会下降一个阶段的。
也就是说,你要用经典金曲品质的中文歌翻译成金曲品质的外文歌。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只有打破当时中文歌转换成外文歌的记录,才会获得积分奖励!
也就是说,比如同样翻唱,一个人将一首经典金曲翻译成了金曲,那么另外一个人,虽然不见得非要翻译成经典金曲,但是你翻译的程度,绝对要好过音乐工会给前者的评分!
比如说,前者是金曲的78%,那么后者就需要创作出金曲79%以上的评分才能够获得积分!
理论上,一首歌曲的翻唱可以翻译成一百次。
然而……
谁特么会闲的蛋疼去翻唱那么多歌曲啊?
要知道,一首歌曲能够被翻唱两次,就已经是一件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更何况是一百次?
而且音乐工会对于这样的“刷分”行为也有着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