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领会领导意图”的兴奋红光,
“咱们不能光把他送进监狱就了事!那太便宜他了!
得让他把喝下去的血,全都吐出来!
把他这些年靠着吸人血、坑蒙拐骗攒下的家底,全榨干!
让他倾家荡产,一文不名!
不仅要赔偿何家的损失,
还得让他付出额外的、足以让他刻骨铭心、生不如死的代价!
对!就这么办!”
林动脸上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近乎满意的、冰冷的笑容。
他重新靠回椅背,姿态放松,
语气却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引导:
“具体该怎么操作,赔偿数额如何确定,附加条件如何设置……
这些,你们可以等何大清同志回来后,坐下来,好好地、‘心平气和’地商量。
他是直接汇款人,是苦主。
有些事,以他的名义,
以一个‘愤怒的父亲、想要为儿女讨回公道’的受害者的身份,
去跟易中海,或者跟他的家属‘谈’,
会比我们保卫处直接出面介入,更……符合情理,也更‘方便操作’。
毕竟,这涉及到具体的民事赔偿纠纷,
是选择‘私下协商解决’(当然是在法律框架内),
还是坚持‘公事公办、移送司法’,受害人一方,是有一定自主选择和谈判空间的。”
他顿了顿,语气加重,带着不容置疑的定调: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
易中海的刑事责任,必须追究到底,
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这是原则,是底线,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我们保卫处,会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
至于民事部分嘛……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受害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那是他们的自由。”
这话,说得含蓄,滴水不漏,可那弦外之音,再明白不过——
让何大清以苦主、愤怒父亲的身份,
去跟已经身陷囹圄、恐惧绝望的易中海(或者他老婆一大妈)“谈判”赔偿!
往死里要价!
不仅要追回被贪污的十几年的抚养费本金,
还要算上利息、物价上涨、精神损害等等,
最好能一口把易中海多年积蓄,甚至那两间他觊觎的房子的折价款,全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