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过了18岁这个最优自然觉醒门槛之后,即使在血祭中充当猎物並成功觉醒,资质也不会超过自然觉醒中的天才,甚至很难达到。
所以,通过血祭大逃杀来迫使18~24岁这个年龄段的准觉醒者来觉醒,並不合算。
因为那样会让家族血脉储备迅速衰歇,长期来讲很可能导致家族凋零,所以得不偿失。
但毫无疑问,血祭逃生的家族子弟肯定会在圣地之外被重视,將来大概率成为该家族在普通人类社会中的骨干。
布兰登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懊恼。
早知道是这种情况,他就不让托比亚斯总裁向门德斯推荐约翰了。
只要约翰过了24岁生日却不能觉醒,他有的是办法让约翰悄然消失。
“法克!婊子养的保罗!”布兰登低声骂道。
要不是他实在太过痛恨保罗那个杂种,就想让小杂种约翰死得心胆俱裂一些,又怎么会那么做呢?
布兰登气得有些酒糟鼻的鼻头都泛起了油光。
无论如何,只要逃生者真的是约翰,他就必须死!
趁著霍华德家族还没注意到约翰,今天就是抹杀约翰的最好时机。
否则明天星期一,约翰很可能就会向霍华德家族报备。
只要约翰死了,血祭逃生事件就不会有多少人继续关注,霍华德家族很可能不会察觉什么异常。
毕竟威尔森河谷小镇距离这里八百英里,而约翰只是准觉醒者中最不受重视的存在。
关键是可以甩锅给米勒家族。
只要他手脚做得乾净一点,霍华德家族万一事后追查,也只会去找米勒家族。
就在这时,手机响起。
“这是布兰登。”
“这是杰克,长官,曼哈塞特社区的治安人员在上午確实看到约翰,他驾驶著那辆萨博班回来了,不过现在已经外出。”
“ok,到此为止,你不要再调查他。”
“是,明白。”
布兰登放下电话,猜想变成了事实。
竟然真的是约翰。
“既然这样,那就让小杂种体验一下『夜魔』的恐怖!”
“约翰......你会发现自己倒不如就死在了大烟山......”
布兰登喃喃自语,下定了决心,隨即制定行动方案......
將近两个小时之后,下午5点22分,约翰回到自家別墅。

